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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城里人

2014-10-29韩振远

山西文学 2014年11期
关键词:县城

韩振远

每回一趟家乡,都有一番伤感,时间久了,弄得我越来越不愿意回去。

清明节回乡祭祖,刚到坟地,还没来得及点燃纸钱,乡亲便一拨接一拨到来,见面都很亲热,拉几句家常,问在城里的生活情况,接着,在各自祖先的坟头添几锨新土,在墓碑前放上供品,点燃纸钱,叩首祭拜。一会儿,坟地又恢复往日的寂静。这些人都是从不同的地方匆匆赶来的,祭完祖,连村也不进,又赶回他们现在生活的地方。几年前,他们都还靠这片土地养育,他们的父辈、甚至他们自己都还在这片土地上劳作,仅仅几年,在他们心里,这片熟悉的土地概念已经发生变化,他们想把自己连根拔起,移植到现在生活的城市里。与他们还有点关系的,只剩下这片乱坟丘下躺着的祖先,再有的,就是对这片土地的记忆。

坟地旁是连片的苹果园,洁白的果花开得正盛,树叶刚冒出毛茸茸的嫩芽,果花像飘在绿雾里。天气晴朗,春天灿烂的阳光照在果树上,田野里花香馥郁,沁人心脾。他们对此早已见怪不怪,看见果树,想到的可能只有劳作的辛苦和逃离后的恐惧,故而,一刻也不停地钻进坟地路口的汽车,轰然离去。

过上一会,我和妻子也会离去。回来前,已与妻子商量好,上完坟,回村里看看年迈的岳父母,最多不超过半小时,马上返回。

村口也失去了以前的模样,葱绿的树木没有了,斑驳的村墙也没有了,村子已和相邻的临晋镇连成一片,早在十多年前,村前靠公路的土地盖起了一排商铺,走过去,感觉好像走在街道上。拐进巷里,却看不到节日应该有的人气,冷冷清清,家家门户紧锁,找不见一个说话的人,以前炊烟袅袅、鸡鸣狗吠的景象荡然无存,曾经让人魂牵梦绕的家园,如今已沦为老弱病残者的留守地。失望之余,远处,踉踉跄跄走来一位老太太,不用细看就知道是本家七奶奶。那花白的头发和佝偻的身躯,俨然成为这个古老小村的标志。一出现,便在清冷的巷道里弥漫出悲凉。走近了,艰难地抬起头,脸上皱纹很早就往一起挤。问:回来了?我答:回来了。又问:就走吗?我说:就走。这是我每次回来和村里人说话的固定模式,一般应答完了,双方转身离去。这回,七奶奶却不愿意走,兴奋的五官都移了位,拉着妻子的手,有说不完的话,说:就是过节时村里能见几个人,平常都各忙各的。又扳起指头数,说:谁谁在城里买了新房,一家人都走了。谁谁去某地打工,谁谁去城里照看孙子。最后说:都成城里人了,等村里这几把老骨头都入土了,村子就空了。

七奶奶的话,说得我一阵阵恓惶。

以前,回到村里,与村人谈论的多是家长里短,琐碎的话里有怨气,更多的是温馨,这几年谈的更多的是谁家走了,谁家准备走。本来一个村子的人,户口同在村里,却分成两部分:城里人和村里人,见面后更多是相互嘲讽和诅咒。妻子就属于户口在村里的城里人——一个现代社会的族类新品种,与妻子情况相同的,在村里还有几十位,以后会更多。

我明白这是大势所趋,几乎所有的乡村都是这样。这几年,我常在晋陕之间的黄河两岸乡村游走,这里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农耕文明传统悠久得能让人回到远古。到这些村子,我更想了解的是现实社会的乡村发展状况。但是,各地农村的凋敝往往令人失望。到多数村子,能见到的只有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青壮年多数都在遥远的城市里谋生,只有年节时回家看看。最常见的是聚在墙角下晒太阳的老人,阳光照在他们衰老的躯体上,每一个过往的路人,都会成为他们关切的对象,混浊的目光带着几分渴望,很远就迎上来,又目送到看不见,然后猜测这是谁家亲戚,来做什么。每次面对这种目光,都觉得好像有一根无形的刺往心里扎。若不了解乡村情况,会以为这些老人很闲适,感觉来到“黄发垂髫,怡然自乐”的桃源胜境。村里人都清楚,他们是在等待,一则等待着外出的儿女归来团聚,每当看见巷头有人走来,他们衰老的身体和迟暮心灵会同时擦出火花,由不得好奇激动,过后却是无一例外的失望;二则聚在一起相互说说话,借此驱除彼此的寂寞,打发生命中最后的时光。有些轻薄恶毒的年轻人,甚至连口德也不积,将这些老人常坐的地方称为“等死台”,将这些老人称为“等死队”。话虽难听,事实确实是这样。每个村庄都有一处老年人经常聚集的固定场所,这种地方一般多在村口,背风向阳,有可坐的台阶,夏天则有遮荫的大树。以前,在寂寞等待中,一位位老人先后去了,又会有新的老人加入进来,现在,等待的老人越来越少,剩下的老人越来越孤独。前些年,我们村也有过这样的情景,我年迈体弱的母亲就在等待之列,每当迎着母亲期盼的目光从外面回来,我会一阵阵地痛楚,却又不能给母亲什么。十多年前,母亲去世了,这几年回到村里,我发现连坐在墙角的老人也没有了,一些老人随儿女进了城里,剩下几位高寿的老者,或因为行动不便,或因为经不住巷里清冷,只好枯坐在家里,消耗生命中的最后一段时光。

山西省临县碛口镇的李家山村是个著名的旅游景点,山坡上窑洞重峦叠嶂,形如层楼,浑黄的背景中,窑洞随形就势,有若图画,很吸引人。去过几次才知道,这些只是给游人看的,美景背后隐藏着的是生活的困顿和心灵的寂寞。自新世纪以来,多数村人难耐大山的寂寥,纷纷举家离去,高崖之上,空寂的窑洞像瞪着一副黑洞洞的眼睛,无奈地望着村子衰落。在一户农家门前,我看到这样一副对联:农民兄弟弃农离家不务农外出打工,满山遍野生满黄蒿长满草领回直补。主人是位黝黑的庄稼汉,问他为什么这样写,他说,这还用问,别看白天人来人往,其实这村子没几个人住,都到外面打工了,到夜晚,整个村子里都空荡荡,黑乎乎,怕人呢。

我对乡村凋敝印象最深的地方是山西省兴县王家塔村。那是个临近黄河的村落,站在村口,只看见山色苍茫,沟壑纵横,带给人一种荒凉的感觉。我们所以选择这个村子采访,是因为这里曾经是个富裕村落,1949年前,村中多有财主富商,至今村里还保存着许多明清建筑。陪同我们的当地朋友介绍,按照户籍登记,现在村里有六百多口人,在吕梁山区算个中等村子。我和朋友走进了村里,却大失所望。这是个依山而建的村落,古老的建筑残破不堪,多数已经坍塌,院内乱石瓦砾成堆,荒草疯长,破损的窗棂流露着绝望,残垣断壁将村落的凋敝演绎到极致。到处空寂无人,沿着古朴的巷道转了两圈,一只“汪汪”狂吠的黑狗总算给山村带来了响动,固执地在巷道里走,总算遇到了三位老人。这是一个死寂的村庄,一个凋敝乡村的标本,一个城镇化浪潮的牺牲品。三位老人两女一男,其中两位八十多岁,一位七十多岁。与我们相遇时,那位八十多岁的老汉正扛着扁担准备去山坡挑黄豆颗,我和朋友没有惊叹老人的健康硬朗,反倒诧异他如此高龄还要下地干活。老人也很诧异,他根本没想到会有人来到这个破败的小山村,带着一脸惊奇问我们是不是县里的干部,下来发补助款的。我说不是。老人更惊讶,说,村里好多年都没有看见过外面的人了。问村里的人都去哪了。老汉说,都住到城里了,村里现在就剩下不到二十口人,都是没办法的,白天在村里的就四口人,还有那个女娃娃。顺着老人指的方向,我看见一个站在崖顶朝这边望的小女孩。说话间,一位老太太同样背着黄豆颗从山坡上走下,好容易遇见从山外来的客人,有了说话对象,也站住搭上了话,不一会,另一位老人也拄着拐棍,脚步蹒跚,凑到跟前。那个小女孩则伴着黑狗的叫声,站在崖顶远眺。村里所有人都凑齐了,我们却再没有采访的心情,只觉得一股悲凉涌上心头。我清楚,千百年形成的乡村体系正在瓦解,这些人,可能将是这个山村传统意义上的最后一代农民,以后,他们的子孙在城里混不下去时,可能还会回来,但绝不会与他们一样。从村里出来后,望着远去的黄河水,朋友不胜唏嘘,说,也许明年我们再来这个村子时,连一个人也碰不到。

告别这个破败的山村,我又想起了我们村,那个因靠近城镇而兴盛一时的村落,竟和这大山深处的村落处境如出一辙。莫非,中国传统的乡村社会将在我们这一代人手里走向终结吗?

2

我在那个叫韩家场的小村里生活了二十多年,祖辈更不知在村里生活了多少年,但是,自从三十多年前考上大学,将户籍搬离那天起,就不再被视为村里人,我也不再把自己当作村里人,这个祖祖辈辈居住的村落,成了我的故乡,虽然还不时回去看看,却也只能在想象中,回顾儿时的美好。村里所有的事,哪怕涉及到我家的利益,也只是个旁观者。

我在村里那些年,正赶上“文革”。繁重的体力劳动,单调恶劣的生存环境,让每个身在田间干活的年轻人都想逃离农村,最大的梦想是能在城里找一份工作。干活之余,我常常捧着书本入迷地读,曾有一位本家长辈,望着我对别人说,这娃,早晚不是村里人。这话给了我激励,连自己都相信早晚能走出乡村,做一个城里人。事实上,我知道自己是村里最不可能走出去的年轻人,受人歧视的家庭出身,像一根巨大的钢钉,将我的躯体连同灵魂死死钉在家乡的土地上。不可能上学,不可能当兵,不可能当工人,更不可能当干部,所有的路都被堵死,唯一可做的就是老老实实面朝黄土背朝天,做个农民,我已麻木绝望。当时我才十六七岁,正是充满幻想的年龄。让这种年龄的人产生绝望,说明社会出了问题。我在那片并不热爱的土地上整整劳作了七年,从一个翩翩少年,变成一个忧郁的青年,直到恢复高考后,我离开乡村的梦想才得以实现。至今还记得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情景,那薄薄的一张纸片,仿佛生死符一样,是逃离乡村的凭证。我将上面简单的文字看了又看,炫耀了再炫耀,随后,拿着它,一路绿灯,先办了粮油关系。所谓的粮油关系,就是将吃生产队的分配口粮,变为吃供应粮,意味着从此将成为吃皇粮的公家人。按照规定,我从家里装了一百多斤小麦,拉到粮站换成粮票和二十多块钱。接着是办户口关系,当看见派出所的女人将印戳盖到户口本上,注销我的农村户口时,有一种从地狱里逃脱的感觉。几天后,离开家乡时,望着即将收获的庄稼和远处黛蓝色的山峦,我一点也没有觉得有什么可留恋的,只感觉自己侥幸,比坟地口钻进汽车离开的那些人走得更坚决。

户籍制度与土地集体化,基本上将千百年来的乡村宗族制度打烂,这一点,在我们村表现得很明显。从我离开家乡到现在,三十多年下来,村里的韩姓人家一户户转出去,上大学的上大学,参加工作的参加工作,多数都在外面成家立业,走出去了就不打算再回来,渐渐,韩姓人家越来越少,反倒是其他姓氏的占了多数。按照村人近几十年形成的观念,户口离开村里,就不再是村里人。相反,哪怕你本来是外地人,刚刚通过各种关系,将户籍迁到村里,立马会名正言顺地成为这个集体的一员,可以分得宅院、自留地,后来还可以分到责任田,我们那个仅有五十来户人家的村子中,起码有七八户就是这样来到村里的。尽管韩姓人家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个小村里,尽管他们能走出去,是自身智慧和努力的结果,但一旦出去,带不走什么,也留不下什么,回到村里,看见村里人,看见自家破败的老宅,好像亏欠了家乡,全无光宗耀祖、衣锦荣归的感觉,见谁都要付出百倍的热情,送出明媚的笑意,村人也泰然受之,因为,不管你以前是哪里人,有户口就是村里的主人,不管谁来到村里,等于来到了他们的地盘。

每个农村青年都有走出去的梦想,每个家长都想让儿女有出息,而有出息的标准,就是走出去,成为一个城里人。为此,许多年轻人往往不惜代价,朝高考那座独木桥反复冲刺,前赴后继,惨烈悲壮,有的甚至连续数年参加高考,尚不能得到走向城里的通行证。许多农村青年并非有多么高远的志向,所以如此顽强地一次次参加高考,仅仅是为了逃出乡村,改变人生状态。高考的失败是十分痛苦的,意味着未来不得不在残酷的乡村环境中度过一辈子,因而,哭天抢地、寻死觅活的情景,往往不鲜见。在我们村,每个年轻人都是在绝望的情况下才不得已留在村里。从留在村里的那天开始,他们的人生已经遭遇了一次惨败,这种心灵上的疤痕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抚平。

曾经与许多和我一样从乡村走进城里的人交谈,问他们当年走出乡村时的情形,无一例外,都走得和我一样急不可耐。在他们的记忆里,除了童年的美好,那个曾经养育过自己的地方,留给他们的似乎只有痛苦的回忆和可怕的未来。于是,无论是上大学,还是参加工作,抑或是去城里投亲靠友,都是人生的转折,有一种忽见天日的激动兴奋感,要专门摆宴相庆。我曾参加过无数次这样的宴席,当年我和弟弟离开时,父亲也曾专门从两千多里外赶回来,为我们摆过几乎相同的宴席。在我看来,那是一种终于摆脱出身阶级的庆典,值得炫耀一番。因为,即便到了城市还暂时不能改变自己弱势群体的地位,至少能和高一级的社会阶层居住在同一个地方,晦暗的人生总算出现一道微弱的曙光。许多年前,我上大学时是这样,现在,那些走出去的年轻人也是这样。一旦走出去,很少愿意再回去。况且,现行的户籍制度,已经使他们在祖祖辈辈生活的故乡再无落脚之地。生活与精神上的需求,使他们已经离不开城市,仅仅几年之后,便会变得比城里人还城里人。作家贾平凹说,他有一位大学同学,是由农村来的,成为城里人后决不再回老家,老家来人从不请吃和请住,老家人一走,就会用消毒水、空气清新剂喷洒沙发。我没有见过这样极端的,却见过不少一样不愿意回老家的人,曾问过一位朋友,一年能回村里几次?朋友说,以前父母还在村里时,每星期都要回去看看,后来父母去世,没什么牵挂了,一年能回去两三次就是好的,除非有亲戚朋友家婚丧嫁娶,一般没事不回去。他的老家离县城才十几里,开车回去也就十来分钟。

曾读过一篇名为《知青返乡记》的文章。一位叫苏试的下乡知青,返回城里四十多年,乡村那痛苦的经历仍如梦魇般不时困扰着他的生活,每每在不同的环境中,从噩梦中惊醒,大呼:不,不,我不回去!在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似乎只有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幸存者有过相同的噩梦。才当了几年乡下人,就吓成这样,会令许多人不能理解。其实,若在当时的农村生活几年,恐怕你会比苏试还要恐惧。离开乡村许多年了,我也曾做过这样的梦,梦境中,是一次次地参加高考,又一次次落榜,又一次次被吓醒。

我们村当年也有个知青,他的家在西安,来我们村时还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比我大不了几岁。我们常在一起干活,玩耍。每当干活累了,他会用陕西话不断念叨:“乏的,乏的。”以后,村里人把“乏的”当成了他的绰号。“乏的”可能是返城最迟的一批知青,回城时,已经快三十岁,和邻村的一个姑娘结了婚,有了两个女儿。回到城里后,工作并不理想,在钢厂当炉前工,收入不高,工作甚至比在村里还累,但他还是毫不犹豫地与妻子离了婚。到现在,“乏的”离开村里有三十多年了,期间,只为农村户籍的女儿迁户口回来过一次。匆匆来,匆匆去,除了让村人想起当年村里还有个叫“乏的”的知青外,没有留下一句话。村里没有人埋怨“乏的”的不忠,包括他的妻子——一个当年身材苗条、面容姣好的邻村女子,她就是我们村的“小芳”,和“乏的”只在一起生活了五六年,生了两个女儿,与“乏的”离婚后,她等于在我们村没有了家。一次,回到村里看望故友,入夜时分,来到了我家,坐在院里的月光下,与我妻子回顾以前在一起干活的岁月,说到“乏的”,没有一句抱怨,仍然温情脉脉,看得出,尽管被无情抛弃,她对“乏的”仍一往情深。我也能理解“乏的”,感觉“乏的”是想从生活中彻底抹掉那段可怕的记忆,除却感情、道德因素,这恐怕没有什么不对。

我不可能像“乏的”那样一去不返,那个叫韩家场的小村里有我永远割不断的记忆,对家乡的复杂感情早已融入我的血液,虽然经常也做与那个叫苏试的知青一样的噩梦。潜意识中,我也有与“乏的”一样的情结,尽量少回去,或者能不回去就不回去。

3

我们那个小村现在仅有270多口人,往前推至晚清年间,才五六十口,全部姓韩,真正在外面的只有一个人,村里没人知道他的名字,只因他的孙子——一个六十多老光棍叫韩炳胡,我和兄弟们都称他胡娃爷。他是清光绪年间进士,曾在京城做官,当年高中时的荣耀,至今仍是村里的一个美丽传说。在外面做了几十年官,村人始终把他当作村里的一员,他可以隆重地回来,再从容离去,无论身在天南海北,都是村里最重要的成员。民国时期,村里在外面的人开始增多。山西人有做生意的传统,民国版《临晋县志》中说:“民国纪元前,临民经商陕省者常万余人。凡子弟成年,除家无余丁及质地鲁钝者外,余悉遣赴陕省习商。”从我们家的情况就可以看出县志所言不虚。我的父亲和许多亲戚都曾在西安做过生意。在外漂泊几十年,不管是不是发了财,年老体衰时,都无一例外地回到村里,因为,这里有他们的血脉,有他们的祖宅和土地。

从1949年到“文革”结束,我们村真正走到外面的只有区区四个大学生,虽然,他们还被当作村里人看,但村里已没有他们的户籍,也没有他们的土地。所有的土地都是集体的,属于每一个在村里有户籍的人,与没户籍的人无关。

“文革”结束三十多年来,村人陆续开始走向外面,粗略算了算,在外面谋生的竟和留在村里的人数差不多,也就是说,仅仅三十多年,我们这个小村,在全国各个城市,竟又繁衍了一个村子的人口。如果算上外出打工的年轻人,现在村里只剩下不到四分之一人口。这些人的分布地域呈金字塔形,县城最多,依次是市里、省城,最后是京城、国外,在其他大城市居住的仅有寥寥数人。其中在县城做事的有二三十位,若连老婆孩子都算起来,起码有七八十位。这些人分三部分,一部分是当年通过上大学、中专、当兵等途径,分配到县里的机关、学校、工厂。当初,离开村里时,他们并不知道以后会去哪里,一旦毕业或转业,若没有理想的地方可去,最后的选择一定是县城。这些人出来的途径被视为“正途”,又被称为吃皇粮的,当年很受人羡慕,我和二哥、四弟都属于这一类。最近这十多年,村里虽然每年也有大学生毕业,却再没有一个从“正途”走到外面,孩子上大学也就成为稀松平常的事,不会被人高看一眼。

县城是离乡村最近的城市,与村人联系最紧密,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虽大,却很遥远,好像和他们不属于同一个世界,与乡村百姓没什么直接关系,只是传说中的地方。县城就不一样,实实在在,是一个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村里有一人在县城混成人物,往往能将一串亲戚带来,形成一个新的姻亲圈,免不了常来常往。不光我们村,随便去一个村,若问在外人员哪里最多,一定是县城。

另一部分人能够走出来,完全靠自己努力。他们从学校出来,没能进入乡村社会人人为之向往的大学,在人生的旅途上已输了第一阵,但是,这些人往往头脑灵活,既能适应社会,又是传统乡村的叛逆,其做派往往与传统道德格格不入。如果不是这样,他们很难从乡村走出来。与靠“正途”走出去的人相比,他们更不留恋家乡,有的甚至对曾让自己受过无数苦难的乡土产生痛恨。可是,一旦在外面获得成功,衣锦荣归的又往往是这一部分人,站在村前,望着曾经饱受欺凌的地方,他们恨不得大声质问:不是看不起我吗,现在我终于混成个人样了。

在我父亲的姻亲圈里,我的两个表哥就属于乡村社会的典型异类。他们风华正茂时,生活在“文革”时期,加上出身不好,在村里受尽了欺凌。但是,两个人从来没有颓废消沉过,与老祖母和妹妹相依为命,在那个令人绝望的年代,他们始终气宇轩昂地活着,狂傲、自信,甚至极度看不起在他们面前耀武扬威的人,为此他们受过不少苦。两个人都好学,读书、画画、吹拉弹唱,甚至木匠、裱糊匠,凡当时村里能学到的技能,都要学,唯独不喜欢做农活。两位表哥年幼时,父母相继悲惨地离开人世,凭着老祖母拉扯成人,在别人看来,这样一家人,即使不是苟延残喘,也一定戚戚惨惨,连睡觉都应该耷拉着脑袋。谁也没想到,就靠着一位年过七旬的老祖母拉扯,他们兄妹三人都上了中学,这在当时连许多富裕人家也难以做到。后来因为“文革”中断了学业,文化的力量让他们在那种环境中活得理直气壮。一次,二表哥受了气,心情郁闷,从巷里经过时,大家都认为他应该耷着脑袋唉声叹气,没想到他走得昂首挺胸,气宇轩昂,到巷中间,当着那些人的面竟直抒胸臆,扯起嗓门,大声唱起歌。弄得村人大惑不解,说:这娃是不是神经了。这样的人,乡村小小的空间岂能装得下。改革开放后,他们就像被打开了笼子的猛兽,一下子冲向更广阔的社会,数年间便大获成功,成为村里人人羡慕的农民企业家。大表哥在运城、北京都买了住宅。之后,只要有修路、修巷、建庙之类的事,不等村人开口,都会慷而慨之,倾力相助。问他们这么多年了,为什么对村里还这么有感情?大表哥一笑,说:是有感情,但这种感情说不清道不明,不知道是爱是恨。一年前,大表哥出资为村里修了座观音庙,从庙门左右他自撰的对联里,我看得出,他将对家乡的复杂感情不自觉地流露出来。这是一副很讲究的对联,上联是:慈航普渡观四海听八方何乎一村一舍。下联是:佛光永照佑千古化万物况兮三界三生。“何乎一村一舍”,是对当年家庭遭际的控诉,怨怼之情油然而生。

乡下各村都有一批窝里横的主儿,这些人往往凭借家族势力或玩命的匪气,自以为是村里老大,横行乡里,欺男霸女,巧取豪夺,动不动就挥拳头,一次次用暴力惊扰着乡村的宁静,令老实巴交的乡亲望而生畏。然而,在传统的乡村道德观念中,他们势力再大,再有钱,住的房子再气派,开的汽车再高档,也始终被村人看不起,一生充其量不过是个小混混儿,离开了那片土壤,恨不得把头缩进肚子里。因而,虽然在村里混得还不错,最后留在村里的往往是他们。有这些人在,乡村凋敝的就不仅仅是环境,更是传统道德。有文化、有胆量、有头脑的人本来是支撑乡村传统道德的精英,可是,他们往往毫不犹豫地走了,只在村里留下一地鸡毛。

第三部分人,是被城镇化浪潮冲进城里的。这几年,我们这个小城里的居民住宅疯狂扩张,一排排楼房拔地而起,朝四周田野无节制地蔓延。每到傍晚时分,县城的街道上会走过一群一伙的民工,他们往往由不同地域组成,有四川的、重庆的、安徽的、山东的、河南的,大楼在他们手中一天天增高,县城因他们而尘土飞扬,日夜轰鸣。一到每年六七月间,县城却变得异常宁静萧条,所有的工地都寂静下来,脚手架层层叠叠,却看不见一个民工。问这些人都去哪了,回答:都回去收麦子了。所有的事,都要等麦收过后再说,连巷道里,平时摇着拨浪鼓收破烂、喊声悠扬修电器的也没有了踪影,都回去了。市场里那摆摊叫卖的,也纷纷歇业,生意清冷,门可罗雀,不得不耐下心来,等麦收过后再开门大吉。那些天,城镇化浪潮席卷中的中国不光退化成一个大乡村,还是大打谷场,凡有小麦的地方,都会弥漫着夏收的味道,都有刚从城里回来的农民工。

望着新起的一排排住宅楼,我曾疑惑,一个才十几万人的小县城,哪里来这么多人居住。问过几位朋友,才明白我是杞人忧天。多少年来,我们这片平坦富庶的黄土地上,农民终其一生要做的事只有三件,即生养孩子、盖新房、娶媳妇。循环往复,代代如此,一辈辈农民都在这三件事中耗尽了生命,付出了终生的辛劳,代价极其昂贵。朋友说:这两年,乡下出现一种现象,因为孩子多愿意生活在城里,许多农民不在村里盖房,改为在城里购房,家庭条件好的在乡下盖好房子后,又在城里买房。他们村已经有十几户村民在同一个新建小区购买了房子。我想,农民所以愿意搬到城里,并不只有朋友所说的原因,更重要的一点是,祖祖辈辈生活在乡村,而乡村的生活从来没有真正好过,在封闭的年代,他们尚可以满足于自给自足的生活,开放的年代让现代城市生活进入他们的视野。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就是社会学者所说的熟人社会,祖祖辈辈居住的地方并非只有乡情,还有没完没了的勾心斗角和精神压抑,数十年前的阶级斗争更把这种勾心斗角表面化、家族化、复杂化,直到今天仍流续不绝。在城镇化浪潮助推下,一旦发现自己也可以进城居住,可能连一天也不愿意待在乡村,以摆脱所谓的熟人社会,过一种简单的生活。反过来说,城镇化所以能形成浪潮,正是有无数农民的这种心理铺垫和精神需求,并非谁想推动就能推动的。

朋友的话很快得到证实。一天,在一个小区旁,我遇见了我们村的普娃。才不到五十岁的年纪,普娃头顶已成不毛之地,满脸沧桑,却带着掩饰不住的兴奋。问来县城做什么,说:在这里买了房子,正在装修,过几天就能搬进来。话语间,俨然已是这座小县城的主人。我为他感到高兴。普娃经营着六七亩果园,夫妻俩含辛茹苦,总算将一双儿女供得大学毕业。他原本想让孩子在北京、上海那样的大都市混得风风光光。结果很快就发现,在那种地方,像儿子这样无根基的打工者,不可能混入主流社会,永远都是个漂泊的打工者,根本没有未来。即使靠才智得到一份不错的工作,一辈子也不可能买起房子。后来,儿子回到了县城,他又苦恼地发现,要想让儿子在县城里成家,同样必须先有房子。这几年,县城的房价被一线城市带动,也如雨后的庄稼,节节升高,从十年前的不足千元一平方米,到现在的三四千元,令工薪阶层也望而生畏。这些情况,普娃并非不清楚,但是,为了儿子他豁出去了。十多年前,他已在村里建了房子,本来就是打算为儿子娶媳妇用的,没想到,在儿子和相恋的女孩眼里,村里的房子根本就不叫房子,因为县城没有房子,和没有房子一样,他们根本不可能回村里居住。

普娃家在村里算是富裕户,这次,为了在县城买房子,他几十年来积攒的辛苦钱被一包清尚不够,还向朋友借贷了一部分。对此,他并没有怨言,为了儿子,这钱他花得无怨无悔。碰见他那天,我正开完一个会议回来。会上,县领导做出一个前无古人的决定,要在县城南边再建一个新城区,其中大部分是高层住宅楼,以促进城镇化建设,加速经济增长。普娃不会意识到,他终生积攒的那些钱正成为这个小县城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更不会意识到党政官员的政绩与他这小小百姓有什么关联。从普娃的举动中,我不得不佩服县领导的聪明睿智,因为他们清楚地看到,乡村社会有普娃这样一批人,为了子女的未来,需要不惜代价地在县城定居。再看那一排排新起的高楼,感觉就是无数像普娃这样的人,用自己终生的心血和积累堆积起来的。

再见到普娃,是在他儿子的婚礼上。这次,他的头发更少,脸上的皱纹更深了,被新衣服包装后,整个人怪怪的,就像他在这个小县城中的位置一样,尴尬而又生硬。

普娃两口子在县城里过得并不愉快。年轻时,他也有过走出乡村的强烈愿望,也曾一次次地参加高考,又一次次地落榜,几十年过去,早已适应了乡村的生活,眼看快到老年时,却让一股摸不着头脑的浪潮冲进城里。虽然来时兴兴的,美得像从此进入天堂一般,实际却很被动,也很无奈,不过是随波逐流。儿子、儿媳都在县城郊外的一座每天排放恶臭气的化工厂打工,他们老两口住在县城的使命是为小两口做家务。普娃很不适应县城的生活,说有时候在单元楼里闷几天,连跳楼的想法都有。好在县城离家乡并不远,可以隔三差五地回去,去务弄他的果树,重温乡村的气息。一年后,小孙子出生了,普娃老婆干脆长年住在县城,农忙时节,就只剩下普娃一人在果园干活。每年冬天,果园里没活干了,乡下没有取暖设备,房间寒冷,普娃不再来回奔波,只能住在县城新买的房里窝冬。一天,我看到他时,老两口正喜滋滋地推着童车上的小孙子在公园里晒太阳,看见我,说:等过上几年,把孙子看大了,一定要搬回去住,住这单元楼,能把人憋死。又叹息:也不知过几年还能不能回去,知道吗?村里又刚卖出去七八十亩地。普娃说的事我也是刚听说,我们村共500多亩土地,人均不到两亩,因为紧邻临晋镇,大部分土地在省道旁,十多年前,随着小镇扩张,卖出去几十亩。前几年,村里的土地一时没人买,村干部心急火燎,竟公开悬赏:谁能将土地卖出去,按百分比抽成。一年前,终于有人觊觎村里靠省道的土地,村干部像急疯了一样,热心得令人怀疑其中有什么阴谋,一家一户跑,引诱加威吓,现在,总算将地卖出去了,听说才三万块钱一亩,而普娃的苹果园离卖出去的土地还不足五十米。等普娃夫妻俩把孙子看大了,不知道村里还有没有他的土地,他的宅院是不是已经被强拆。但愿他从此会按照政府官员的设想,很快适应县城里的生活。

我尽管并不怎么热爱家乡,却有着深厚的农民情结和乡土意识,在我看来,人世间的财富,只有脚踏实地的土地才是最可贵的,西哲有言:土地是财富之母。然而,在中国历史上,土地又是最不可靠的一种财富,不知多少人因为这种财富发狂,又不知有多少人因这种财富家破人亡。中国历史上的战争,往往因土地而起,最后又因土地而结束。我们村的土地被卖后,我曾经感叹,中国农民无比珍惜的土地在权力和资本面前竟如此虚弱,只一瞬间,就会被人攫取,而一旦到了开发商手里,种出了房子,又像个恶魔般,会吞噬所有财富。这些年,读许多学者关于农民土地所有权的论著,我常常发笑,因为我知道,只要碰到权力和资本,即使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民,也会被轻而易举剥夺。

在我们这个小县城里,有许多像普娃这样的人,他们视住进城里为荣耀,想开始一种崭新的生活,却不能融进这座县城,县城也不能为他们提供足够的生存空间。住进了最能象征这个时代的商品楼,人却始终不属于这个时代。他们不可能像年轻的子女一样,利用年龄和知识的优势去适应环境,即使住到城里,仍然是一群不折不扣的农民,从思维到行为,都还没有脱去农民的影子。去年秋天,我去一个新建的小区里看朋友。只见小区外的大街两侧摊满黄澄澄的玉米,只为往来车辆留下窄窄一缕,另一面,玉米脱粒机轰轰作响,小区外俨然已成打谷场。朋友说:住在这里的相当一部分人是农家,到秋天收获时节,这些人每天早出晚归,没等人苏醒,三轮车突突响,留下一股黑烟后,回到村里,等天黑很久,又载着一车收获的庄稼从十多公里外的村里赶来,每天如此。

我能想象到朋友的烦恼。其实更苦恼的是那些住在这里的农家,他们或因为儿女、或因为自己追求城里生活,浑身不自在地居住在这个小区,但是,他们的身份还是农民,经济来源还在田里。住在城里,不是为谋生,更不来淘金,不过是被儿女或者说一股浪潮卷了过来,他们并非不清楚这一点,却只能认了。这里是他们的子女进入现代社会的过渡地带,或者是摆脱乡村的跳板。在他们看来,有了房子,就等于有了在县城落脚的基础。却恰恰没有料到,城镇化浪潮将他们变成了两栖动物,在城里,他们是乡下人;在乡下,他们又是城里人,两种身份的存在,使他们不得不随时转换角色。和城里人一样,逛超市,买面买菜,交电费网费电话费燃气费,遵守城里的各种规则;一到农忙季节,他们会急不可耐地回到果园、枣园,拿起锄头、铁锹去做干惯的农活,自然而然地恢复自己的村民身份。心却不再像以往那样平静,操心果园的收成,又放心不下城里的子女,就只能这样两头奔忙。等停下手里的活,静下来想,蓦然发现:乡下的空气很清新,视野很广阔,在劳累中带着闲适;城里的楼房很舒适,设施很全面,却在闲适中带着烦恼。他们左右为难,无所适从。事实上,如果稍加思考,他们会发现自己在下一个赌赢几率很小的筹码,因为他们的心永远不会待在这个小县城,他们的身体也永远不会适应这里的生活,促使他们下注的是儿女们缥缈的希望。以后,还会有许多人和他们一样疯狂地下注,前赴后继,浩浩荡荡,形成一个混乱拥堵的大军,毫不吝惜地将钱投给权力与资本联手操作的吸钱机器,呜呼,在当代中国,这该是一种多么宏大壮烈的场景。

4

住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嗅不到田里的花香,看不到远处的山峦,更无乡亲之间的熟络与亲切,能看到的只有人群中漠然的目光和水泥住宅的冰冷单调,这种目光往往让他们自卑、畏惧。躲在钢筋水泥筑成的巢穴里,他们的骨头和意志渐渐软化,在田地里灵活的手脚和灵敏的头脑,到了这里显得异常笨拙迟钝,经常被人嘲笑,好像从一个荒蛮的世界刚刚落脚到人类世界。他们的思维方式还没有改变,祖祖辈辈沉积在脑子里的东西,不会因为住在城里一下子就去掉,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普娃老婆在县城没住几天,就开始串门了。电动车后座上坐着小孙子,挨家看每一个住在县城的村里人。来到我家时,还是村里的做派,没进门就粗声大气地喊我的小名,无拘无束地粗声大笑,将她泼辣而又单纯的心灵展示完毕后,站在院里,与妻子交流怎样用城里的小锅小灶蒸馍,菜市场哪家的菜便宜。说完笑完,留下一句话,说:这下记住门了,以后会常来。又一阵风似的离去。

过了没几天,我与妻子回访普娃夫妇。进了那个新建的小区,只见小树低矮,树冠若球般圆圆的,没有股叉,都是刚长出一两年的枝条,绒球玩具一般,倒也俏皮可爱。花圃里,月季、牡丹开得正艳。妻子喜欢养花,正沉浸在花朵的美丽中,突然,空中一声炸雷般呼喊:博博——声音分贝极高,悠长嘹亮,在四周的楼群中回荡,让人一下子想到了乡村巷里的呼儿唤女声。仰头看,是个五十岁左右的女人,从五楼阳台玻璃窗伸出头,扭着脖子,扯开了嗓门,毫无顾忌地呼喊,大概在叫她的小孙子回家吃饭。

普娃家住六楼,没等我们上去,普娃已带着满脸微笑站在楼前,看见我们很高兴,像迎接贵客一样,把我们让进电梯。进了他的房里,我感叹普娃住房装修的讲究,吊灯、壁橱、博物架、沙发、茶几、大尺寸平板电视、大功率空调一应俱全、应有尽有,木地板光亮得让人不敢落脚,打开灯光,房间里金碧辉煌,有若宫殿。这是普娃的家吗?普娃在埋怨中带着得意,骂:贼熊儿子,非要弄成这样,多花了多少钱。接着领我去各个房间看,说儿子本来让他和老婆住主卧,为了孙子,他和老婆现在住次卧。我看了看,普娃的房子大概有一百三四十平方米吧。在我们这个小县城,连毛坯房带装修,再加上买家具,没有六七十万下不来。

普娃老婆正在厨房做饭,说马上就好,过会儿一块吃。妻子问:还是两顿饭吗?普娃老婆说:是,吃不惯三顿。晋南一带乡村自古都是每天两顿饭,早晨九点多一顿,下午两三点一顿,没有晚餐。到晚上实在饿了,一般胡乱吃些剩饭菜对付。这种习惯,其实是由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农耕传统形成的,非常适合田间劳作。没想到,普娃住到城里一年多了,还吃两顿饭。问儿子、儿媳上下班要吃三顿饭怎么办。普娃老婆说:他吃他的三顿,咱吃咱的两顿。妻子笑:那一天得做多少顿饭。其实,县城里有许多每天吃两顿饭的人家,我邻居老两口,住在县城差不多五十年了,至今还保持这种传统。

我在县城混迹三十多年,在乡亲眼里并不算个成功人士,又是个不善交际的书呆子,基本上没有能力为村里人办事,与居住在县城的乡亲们交往并不多,普娃老婆以后再没来过。县城是个不折不扣的大村落,刚入住不久的乡亲往往会以村里某个成功人士或先驱者为中心,组成一个新的姻亲或同乡中心。这些成功人士或先驱者往往是他二叔、他三舅之类,至少也是表亲或本家兄弟什么的,若实在没有这些关系,还可以认干亲,你的儿子称我干爸,我的女儿称你干妈,以后见了面,就相互称亲家,比同乡同族还亲。遇到什么事都要靠人情,七勾八拐,各种关系就成了一张巨大的网,亲戚、朋友、同学、同乡、上下级,老同事,说不定遍布县城里的各个部门,没有办不了的事。若还想办得更好,只要多跑跑腿,动动嘴,几天就能弄到书记、县长那里去。这可能就是所谓的熟人社会、差序格局。刚在城里落脚的年轻人,要靠这张网才可能有所发展。

正因为如此,县城里一个村,一个家族的人往往抱团儿,连买房子也喜欢凑在一起。本来嫁出去的姑娘婆家在外村,这下好了,反正要在城里买房子,干脆就买在同一个小区,热热闹闹又成了一家人;本来只是要好的哥们儿,却不在同一个村,要在城里买房子了,干脆就买在同一个小区,同一个单元,甚至住对门儿。还有更让人哭笑不得的,原来在村里就是吵吵闹闹的邻居,住到城里后有了分开的机会,却偏偏要选择同住一个小区,不几天,又将在村里的吵闹原封不动地搬到了城里。

为什么会这样,表面看是为亲情、乡情、友情,实际是初入城里的胆怯,想遇到事儿有亲戚朋友帮忙照应。

前几天,一位朋友给孩子结婚,喜棚就搭在小区广场上。忙前忙后的人都很亲切,男的称兄道弟,女的以姊妹相称,晚辈见了女的叫姨叫婶,见了男的称舅喊叔。不知道的会以为全是亲戚。问了主人,他说:哪有这么多亲戚,都是会子里的人。我明白了,因为我知道,若是一个会子里的人,平时会比亲戚还亲,帮起忙来,会比朋友还卖力。热情的样子足以让所有的亲戚朋友通通都成为外人。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乡村的“会子”,以为那是一种神秘的帮会组织,加入时需要有歃血盟誓之类的仪式,后来,知道自己想错了。第一次见识会子是在黄河岸边的一个村子里。那回是个白事,一位同事的父亲突然故去,单位的人都赶过去帮忙。没想到,到了家里,我们根本插不上手,所有的事都井然有序,所有干活的人都尽心尽力。一问,也说帮忙的都是会子里的人。

回去后,拜访了几位地方史学者,再查看相关资料,才明白,所谓会子,原来是一种古代乡村社会自发的互助组织,源自于古老的民间结社,至今流行于晋南一带的黄河沿岸。

在现代社会,这是一种有趣的文化现象,我对此极感兴趣。

会子又叫“会”,由同村意气相投的同龄人组成。黄河沿岸土地贫瘠,民风淳朴。每逢灾害之年,需要大伙相互帮助才能渡过难关。黄河沿岸人又重感情,讲义气,人与人相处掏心窝子,往往把大伙的事看得比自己的事更重要,这可能是会子形成的基础。会子有会首,或轮流担任,或大家推选。一个会子里的人见面不称名道姓,互称会仗。一家有红白事,大家都有义务帮助,就像干自己家里的活一样,要抢最脏最累的干,礼金也会比别人多几倍。妻子叫会婆婆,也参与其中,而且乐此不疲。会子以窝论,一般村子每窝会子有十几二十几人不等,不同年龄的人组成不同的会子。每个村会子数量不等,视村大小而定。从十二三岁入会子,到七八十岁,每个年龄段都有好几窝会子。因而,往往一家有几个男人就有几窝会子。家里有事,事主会酌情启动几窝会子,看是老辈的会子还是小辈的会子,老大的会子还是老二的会子。入了一个会子,从此就是弟兄,事事抱团,以后,无论你走到哪里,当了多大官,发了多大财,一个会子里的人如有事,一定要倾力帮助。这种结社比宗族关系更紧密。听一位入会子的朋友说:前两年,他们会子中有人在县城乔迁新居请客,在外边做生意的、工作的,哪怕远隔千山万水,都要风尘仆仆赶回来,有北京、上海、广州的,热闹一两天,再赶回去。

以前,曾听说过县城某某与某某是一个会子的,仕途中相互扶助提携,青云直上。没想到,他们又将会子这种形式原封不动地搬到社区,为浮躁的县城增添一份乡情的同时,又增加了一种江湖气。

5

除了这些能在城里落脚的幸运者之外,许多乡亲还在继续漂泊,候鸟一样来往于城市与乡村之间。

我在村里的邻居宝才是个光棍汉。此人身材高大,动作迟缓。早年因为是独子,又有一样毛病——懒惰。幼时,涎水鼻涕不绝,天生带着几分傻相,但傻人有傻福。集体化时,凭借父母的精明,娶了个能干的媳妇。父母老迈后,宝才的婚姻再也不能维持,打打闹闹,没过几年就离了婚。三十多年来,宝才含辛茹苦将收养来的儿子拉扯大,儿子就是他生命的全部。此生的终极目标只有一个,就是让儿子念大学,走进城里。这个目标在儿子三四岁时就制定好了。二十多年前,一个炙热的中午,他摇摇晃晃来到我家,郑重而神秘地向我提出一个问题,说:你是咱村里有学问的人,给我出出主意,你说,是在村里盖房子讨老婆划算,还是倾尽全力供儿子上大学划算。他的神情极认真,分明是在探讨决定他与儿子一生命运的大事。作为外人,我无法回答他的问题,他十分固执,坐在我家客厅整整待了一上午,翻来覆去说车轱辘话,谈他对儿子的希望,说他生活的困顿,认定了我是村里唯一能给他拿主意的人。被他磨得实在不耐烦时,我说:这要看你怎么想,要想自己过得舒服,当然是盖房子讨老婆好。若为了孩子前途,还是供孩子上大学。当然,如果你有能力,两件事情可以同时做。宝才尴尬地笑,显然,他根本没有能力同时做两件事。想了一会,他狡黠地笑,说:你是说,若孩子将来有出息,会在城里落脚,就不必在村里盖房子了,这样,又培养了儿子,还能住在城里。我说:是这样。宝才又是一阵沉思,最后仿佛拿定了主意,说:还是这样划算。

以后,宝才果然没讨老婆,很少待在村里,常年在外面打工。偶尔回来,穿一身邋遢的工装,容颜苍老,带着一副疲惫的神态。晚上,独自一人睡在残破的老屋里。他家的房子是土改时分的,几十年来从没有动过一砖一瓦。到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早就破败不堪,已是危房。宝才从不收拾,墙斜了,弄一根木椽顶上,房漏了,弄一块塑料布苫上。一场大雨过后,南房轰然倒塌了,在巷里扬起漫天尘土,砖瓦木料和碎土混在一起,狼藉一片。要是勤快人,哪会让房子自然坍塌,即使塌了,很快就会将砖瓦木料归置好。宝才连理也不理,好像塌的是别人家的房子,仅从中间铲出一条小路,供回来时出入。后来,西房也塌了,宝才照样不理会,最多回来时做饭,从废墟里抽出根木料烧火。他要节省一些费用和精力,不计代价地供儿子上大学。这样一个邋遢懒惰的光棍汉,在村里地位极低,没有人能看得起。宝才并不在乎,对村人的讥讽往往一笑了之。那年秋天,一个天高云淡的晌午,宝才突然来我家借钱,数目不大,只要一百块。说是邮局的人给儿子送入学通知书,要买鞭炮庆贺。我给了他钱,说不用还了,算我们一家的贺礼。随后,与宝才一起来到门外。巷内已经围了一大堆人,女人们叽叽喳喳朝宝才讨喜酒喝。鞭炮是邮局的人带来的,属于邮局的一个收费项目。宝才将钱交给一个女人后,鞭炮噼里啪啦响起来,硝烟弥漫,宝才笑逐颜开,挥舞着儿子的入学通知书,如同拿到皇帝圣旨一样得意自豪,好像儿子中了状元一样眉飞色舞,向每一位在场的男人发烟。看得出,他为自己赢得这场人生豪赌兴奋异常,那是他一生最荣耀的时刻。那一会,村里再没有一个人看不起宝才,所有人的祝贺都是发自内心的。

宝才没想到,儿子上大学,只是他人生赌注的开始,以后,他回来得更少了。有一年春节期间,我又在巷头遇见他。与上一次相比,他显得更加肮脏邋遢,没有因为春节到来换上一件稍微体面点的衣服,那件不知穿了多少年的工装,油腻破损,看样子很长时间没洗过。手上、皱纹里有明显的污垢。说起话来,却精神焕发,长年在外面,他长了不少见识,国内国外、天文地理、基金股票、萨达姆卡扎菲,说起来滔滔不绝,有滋有味,全是满不在乎的口吻,似乎所有的事都不值一提,只有谈起钱才郑重其事,表情极为严肃。问他这几年都在哪,他说:北京、天津都待过,后来在西安,给人家炼油。接着用极羡慕的神气说老板炼油有多赚钱、车有多值钱。最后,我听明白了,原来他是在为老板炼地沟油。说:这可是犯法的事,没见电视上成天说呢。他还是满不在乎的神情,说:犯法的是老板,咱小老百姓只要能挣到下苦钱就行。

去年春天,我惊异地听说,宝才在运城市买房子了。儿子大学毕业后并没有他所想象的那般荣耀。只在离家乡50多公里的运城市做了一名普通教师。他并没有失望,继续用他的生命为儿子换取在城里的居住权。那段时间,他比儿子没有上大学前更辛苦,几乎忽略了自己的衣食住行,每天要做的事,就是不计代价地赚钱。他与儿子并无血缘关系,对于抱养来的儿子,他从无怨言,亲切的程度甚至超越了许多亲生父子,只是对儿子的女友甚为不满。对我说:现在城里娶媳妇,没有房子车子不行。接着大骂那个女孩,说:房子刚办了按揭,那女孩还要买汽车,对我说,爸,汽车差一点没关系,十几万的就行。说到最后,那未过门的儿媳好像成了他的仇敌,面色赤红,大骂:说得轻巧,当我是银行吗?如今的年轻人怎么就这么贪。

又有一年没见过宝才了。回到村里,他那座残破的院子已经没有了围墙,南房、西房坍塌后,只剩下低矮的东屋蜷缩在四周高起的房屋中间。房门没锁,我走进去,只见尘土盈室,光光的炕上没有铺盖,一些杂物胡乱丢弃在地上。看来他早已不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家,还努力着,想在晚年与儿子一起住进城里的高楼。只是不知道他现在漂泊在什么地方,还在炼地沟油吗?可以肯定的是,他还在某个城市拼命赚钱,但在村人眼里,他还绝对不能算城里人,在城市人眼里,他还绝对是个乡下人。

我老婆的侄儿是个“90”后,叫云冲,身材一如现在的年轻人,高高瘦瘦,留一头不小心就遮住眼睛的长发,说话总甩头,样子很潇洒。前几年,内弟媳得乳腺癌去世时,云冲初中还没毕业。内弟为给老婆治病,四处借贷,穷得家徒四壁,不得已住到我家老院。内弟比我小十多岁,又在同村,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性格内向倔强,本分勤快。这几年,随着生活境况越来越差,内弟越来越封闭,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生怕受到伤害,却常常毫无由来地被伤害。结果,越来越卑微胆小,才四十出头的人,便整天蹙着眉头,仿佛随时都有祸事降临。送别妻子后,他又发现儿子悄悄长大了,按照我们那里的风俗,过不了几年就到娶媳妇的年龄。他明白,自己生命的后半段最应该做的事,就是供养儿子长大成人,至于自己是不是续弦娶妻,已经是次要的。事实上,照他的家庭状况,也没有女人愿意做他的妻子,他已经死心,只盼着儿子能有出息。

他没想到儿子初中毕业后,再也不肯读书。为此,他伤透了心,却又无可奈何。辍学当年,云冲开始外出打工,小小少年,志向倒不小,决心在几年时间内为家里盖起房子,然后,靠自己的能力娶媳妇。他根本没有想到闯荡社会的不易。一年之内,他去了三个城市,在东莞干过六个月,一分钱工资都没有拿到,说是被人骗了。后来又在上海崇明岛造船厂干过三个月,又是靠内弟汇路费才回家。此后几年,又辗转数个城市,始终像个游魂一样没着没落。每次接到儿子电话,内弟黑黑的脸就拉得老长,双眉紧皱,不用问,这是孩子又没钱花了。只好尽其所能,再将赚来的血汗钱汇往一个不知名的所在。每次外出打工失败,云冲都要在家里待一段时间,像一只受伤的羔羊,舔干了浑身血痕,等养好了伤,再次出去。前两年,我们这地方劳动部门组织招收去非洲修铁路的劳工,云冲跃跃欲试,瞒着内弟报了名。得知情况后,内弟将儿子叫回家,那么五大三粗的汉子,面对儿子竟泪流满面,说:中国这么大,都混不住个你,到非洲那地方能混住吗,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怎么对得起你妈。父子俩相对而泣,云冲到底没去成非洲,也找不到合适的事干,有一段时间,我每次回老家,都能看见云冲闲住家里。问以后打算做什么,竟一脸茫然。说:谁知道。

每次看见云冲,都觉得这孩子成熟了,同时又更消沉了,再没有刚离开学校时的锐气,变得和他爸一样寡言少语,前几天,妻子突然接到她兄弟电话,兴奋异常,说:这下好了,云冲有工作了。原来,通过另一位亲戚,云冲在省城某公司找到了一份差事,活很苦,待遇也不高,但是工作稳定。内弟很知足,表现出空前的兴奋。我为内弟感到高兴,祝愿云冲的人生因此能得到改变。同时又想,内弟或许已将改变一家人命运的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在一个陌生的,处处充满凶险的城市里,云冲年轻的心灵能承受得了吗?

6

我们家在村里是个大家庭,走出去的人数最多。早在1949 年前,父亲就在西安的商铺里熬相公(当学徒),以后在远离家乡的山东德州工作长达四十多年,年近七十才落叶归根,却不愿意回到村里,直到故去前,都住在县城。和我们兄弟相比,他身上的乡土味反而最少。我们兄弟六人也都走出了乡村,当年曾被村人视为榜样,其中四弟走得最远,至今一家人还生活在法国。我在村里待的时间最长,走的也最近,浑浑噩噩在离老家仅二十余公里的县城一待就是三十多年,因而,乡村生活在我身上留下的烙印最深。最大的毛病是小气,狭隘,过于老实,不愿见当官的,很后悔农村八年,没学会农民的狡黠与聪明。连写作也讲究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从来不会像聪明的作家那样,讲究作品的深度厚度,以最小的付出,获取最大的收获。有时,做了什么自己也好笑的事,不由感叹:做了八年农民,就一辈子都是农民,永远也脱不开农民的痕迹。

按照户籍制度划分,妻子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尽管跟我已经生活了三十年,住在县城也有十多年,但因为是农村户口,她的名下还有几亩土地,想说不是个农民都难。可能因为这个原因,她身上的乡土气最浓,突出的表现是关心村里的事,谁家儿子结婚,老子发丧,只要接到信儿,一准风尘仆仆赶回去,一则为人情,二则图乡亲见面时的那份亲切与热闹,与村人聊上一天,趸来一大堆家长里短,能津津有味地说好长时间。碰见我拿不定主意的事,她多用村人的思维考虑,结果,往往比我的办法行得通。

女儿也是从乡村走出去的,属于北漂一族。最近一次回来是“五一”小长假,我陪她回去看望了年迈的姥爷和姥姥。在她的眼里,家乡的一切都那么新奇美好,往往不自觉地用美好的记忆诠释看到的一切,路边的树、院里的花和古旧的房屋,这些在我眼里极平常的东西,都成为她感叹赞美的对象。现代都市生活,已经让她远离了乡村,经历了都市的喧嚣后,相对宁静的乡村对她来说只不过是生活的调节。

已经过去十多年了,至今还记得女儿上大学时的情形。那是一个淫雨纷纷的日子,与女儿同去省城的还有三个与她年龄相仿的女孩子。她们去省城的目的不是上大学,而是要去打工,为自己、也为家人挣得一份辛苦钱。女孩都是第一次出门,我去送女儿,受三个女孩家长的委托,顺路将她们带到省城,交付给开一个小工厂的堂弟。三个女孩的家长都是老实巴交的庄稼人,临行前,千叮咛万嘱咐,生怕孩子被恶魔般的城市呑噬,送行的场面让我至今难忘,其中一位女孩的母亲抱着孩子痛哭流涕,仿佛生离死别。另一个女孩依偎在她妈怀里,默默流泪。但是,等一上了火车,女孩们马上换了一副神情,她们向往城市生活,对看到的一切都感到稀奇,巴不得马上就到目的地。同时,又与上大学的女儿格格不入,一路上甚至没有交谈过一句。在她们看来,女儿根本与她们不是一路人。

仅仅一年,去省城的三个女孩又都回到了村里,又两年,先后结婚生子。在她们看来,城市是不适合她们居住的地方,谁也不愿意到处漂泊,过不安定的生活。只有女儿留下了,而且走得更远,毕业后一个人闯进了大都市。至今,女儿已经在北京漂泊了五六年,仍然不能成为其中一员,尽管还在努力着,却到底还与我和她妈一样,是个乡村城里人。她已没有了土地的概念,但是,在村里的责任田登记簿上,她与她妈一样,也有两亩土地,按照上面的规定,农村土地先是三十年不变,后又改为七十年不变,女儿从一出生分下那片土地,可能一生都在她名下,除非被强征去。在农村待了那么多年,我很珍惜那片土地,二十年前,栽植了苹果树,精心务弄,每当看见红彤彤的苹果堆满地头时,我会像个老农般心花怒放,可是,苹果并没有给我带来预想的收入。十多年前,我将那片土地连同苹果树一起交给内弟,现在,苹果树早已老化,被内弟拔了栽上桃树。每次提及这些,女儿都会神情兴奋,说:那是我的地呀,没想到我还有一片桃园啊!但是我相信,女儿也许一辈子都不知道登记在她名下的那片土地在什么地方,一辈子都不会在那片土地上劳作哪怕一分钟。因为,她已经将自己划归到都市人的行列,尽管那个地方还没有接纳她。

二十年前,栽下苹果树时,我曾想象过自己晚年时的情景,朝阳初升,露珠欲滴,与老妻相携,呼吸着田野新鲜的空气,走进果园,看果花绽放,赏果实挂枝,该是一种多么惬意的生活。二十年后,我明白,这只是我想象中的田园生活,事实上,我是回不去了,不管那片土地还属不属于老婆和女儿,因为,我已是个地道的乡村城里人,怀念乡村,又惧怕乡村。而且,在汹涌的城镇化浪潮中,现实的乡村已经纷纷沦陷,小农生活正在被摧毁,到时候,“乡愁”会成为每一个中国人的不治之症,我,还能有一块容身之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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