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在人大设立党组的前前后后
2014-10-27徐高峰
红广角 2014年9期
徐高峰
党组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创立的重要制度之一,也是当代中国政治体系中一个颇具特色的具体制度。在人大设立党组,是中国共产党加强对国家权力机关领导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之际,梳理中国共产党在人大设立党组的演变过程,可以从一个侧面管窥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脉络,并从中探求中国共产党在依法执政原理下建构与人民代表大会关系模式的知识和启迪。
一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一个全国性的国家政权正式形成,同时也意味着中国共产党与国家关系的正式形成,中国共产党从一个争取政权的革命党变成执政党。如何实现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如何处理党与国家政权机关的关系,就成为摆在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建国前夕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将中国共产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确定为,“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即将成立的人民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之下。”①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毛泽东提出“将一切可能和必须集中的权力集中于中央和中央代表机关手里”,即把权力集中于党中央。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由人民政协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拥有立法权、选举权和决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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