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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岂能没有教育的立场

2014-10-27李家成

中国德育 2014年17期
关键词:教育工作者禁令规则

李家成

2014年8月23日,河南某高中门前的标牌上播放着校方新学期学生管理“八条禁令”,内容包括:严禁打架斗殴,一经发现,勒令退学;严禁偷盗,一经发现,勒令退学;严禁在校内举行生日聚会,一经发现,勒令退学;严禁携带手机,首次留校察看,回家一周反思,第二次勒令退学;严禁谈情说爱(在校园男女拉手),首次留校察看,回家一周反思,第二次勒令退学;等等。

偌大的告示牌,将学校管理者的立场彰显无遗。而其内容,着实是诸多学校所关心的学生管理内容。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健康与发展,学校必然需要相关的行为规则。但无论是规则的内容,还是规则制定与实施的过程,都不能没有学校的特质,不能缺失教育的立场。

学校内的学生管理,不是法律法规的强制,而应是教育性的引导。诸如对“打架斗殴”“偷盗”等行为的制裁与管教,有国家法律的明确规定。学校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形成学生校内生活或行为规则。对异性交往、手机携带等方面的规定,既不应该重复法律法规的内容,也不应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

学生管理规则的形成过程,不应该是学校管理者单方面的行动,而应通过多元主体协商而成。“八条禁令”这一决策,是否有家长参与?是否与教师代表参与?是否有学生代表参与?与每位学生利益息息相关的管理内容,如果没有上述重要利益主体的参与,是很难有“群众基础”的。更何况,参与上述决策过程,就是学校管理者、教师、家长、学生交往的过程,就是学生发展的过程,是学校管理品质的直接体现。

学生管理规则的发布及其实施过程,不应该是靠一纸通告,而应是充分的交流、阐述、具体化。在合法性得以保障、合理决策得以实现的基础上,学校应通过丰富的教育活动,促进相关信息的传播。学校要特别明确每一条规则的界限,赋之以活生生的例证,清晰展示合理规则的价值。仅仅借助一个告示牌来传递重要的信息,不由得让人怀疑学校领导者的领导方式及其理念。

学生违反规则的最终结果,不应是简单的“勒令退学”,而应多些教育的甚至是悲天悯人的情怀。在上述禁令中,每一条的最后,都是以“勒令退学”结尾。这应该是教育的终点或学生来学校的终点吗?且不说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否合法,即便是根据相关教育法规可以“勒令退学”,学校教育的使命也依旧是“治病救人”“教书育人”。最简单的处理方式,反映的不是教育者的坚定,而是轻率与偏差。而且,“一经发现”的判断方式,不仅容易造成师生的对立,更可能培养出若干“学生奸细”——这将是学校和学生的灾难!

学生管理规则的废止、更新,同样需要以理性的态度和协商的伦理进行。在“八条禁令”被曝光之后,或许是迫于社会的压力,校方已经做了调整。但这依然隐藏祸患:学校内的规则更改,不可能不考虑社会的舆论;但如果依旧不考虑学生、家长、教师的利益,不请这些利益相关人直接参与,则废止、更改的程序与内在理念,依旧是让人怀疑和担忧的。学校领导者是否在这一过程中真正有所学习,这是更值得关注的问题。

回到具体的校内学生管理,教育工作者应更多关注学生的自我教育,尤其是对于高中生。异性交往、学生庆祝生日等,几乎每个学生都会遇到。异性交往是人的正当需求,这不是靠一纸禁令就能禁止的,而应该是通过创造更多元的交往情境,引导学生学会交往。而庆祝生日是每个孩子都期待的,是教育工作者可以借助的教育资源。当教育工作者合理地引导、真诚地参与,孩子的生日就是他成长的节点。不仅如此,我们还应该以群体的方式,组织学生分别在小学、初中、高中过十岁、十四岁、十八岁集体生日!至于学生对信息空间的接触、接纳与参与,几乎是不可抗拒的,不应该以“一纸禁令”迫使学生转向“地下”活动。

那么,校园内是否不应该有规则、禁令呢?当然不是。不过,在当前我们的学校教育中,应该有更多的提倡与欣赏,更多的引导与发展,更多的平台与空间。试想,当学校内有更多的社团、更多的岗位、更多的班级主题活动、更多的社会实践机会,当学生的日常生活为积极、健康、高雅、创造而吸引、感召、充满时,学校领导还会为学生违反“八条禁令”而烦神吗?与出台更多、更严的禁令相比,如何建设更为丰满、多彩、充满活力、基于学生成长需要的学生活动体系是不是更重要一些呢?

主管学生管理工作的教师,事实上是学生学校生活最重要的影响者,他们直接参与创造学生们的生活世界,进而影响学生的人格、素养、能力等。他们是能彰显中国教育特色的教育工作者,更是学生身心健康、精神世界发育的成长导师。当缺乏教育情怀和智慧时,教育工作者就会自我降格为监听者、监视者、惩罚者。而这不仅仅是学生之悲,更是教育之痛。

教育工作者的行为方式,应该充满教育的理性。在学生的交往、活动中,充满着学生学习的情境与资源。就在这些交往、活动中,学生实践着做中学、服务学习、榜样学习、问题解决学习等。在当前学校变革背景下,学生管理应该更明确地转型为学生发展工作,并坚定地扎根于对学生学习与发展的研究。

教育工作者,责任大于天。无论初衷如何,教育者的智慧,就体现在具体的行为之中;教育者的立场,就渗透在每一条学生管理规则之中。因此,莫以“好心”替代理性的思考,莫以“无奈”替代积极的行为,莫以“权威”替代教育的力量。■

责任编辑/刘 烨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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