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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子公司起诉奥巴马政府获胜诉

2014-10-23

意林·作文素材 2014年9期
关键词:胜诉违宪罗尔斯

【适用话题】合法权益 法律武器 公平 自信心

2014年7月15日,中国三一重工状告奥巴马政府获胜,并引起了美国主流媒体的廣泛关注。这是中国公司首次发起类似起诉并获得胜利。原告罗尔斯公司是三一重工的关联公司,起诉奥巴马总统和美国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CFIUS)违宪插手中国企业的合法海外国投资,该案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审理,三一重工集团胜诉。

2012年9月,罗尔斯公司欲收购位于美国俄勒冈州海军军事基地附近的4座风力发电厂项目,但奥巴马政府和美投资委员会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阻止。随后,罗尔斯公司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称奥巴马发布的禁令是未经正当程序剥夺罗尔斯公司的财产权益的违宪行为,侵犯了罗尔斯公司享有的受平等保护的宪法权利。美投资委员会也被同时列为被告。

最后法院裁定,美方行为侵害了中方企业的合法权益,中方应当被允许质证。判决书说,奥巴马的禁令违法了程序正义,剥夺了中方的合法权益。此案的获胜意味着美国今后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阻碍外国公司收购美国商业项目可能将面临挑战。这次中资海外收购案中方的胜利可谓意义重大,它不仅为中企积累了通过美国诉讼机制维护自身利益的经验,也增强了中企应对投资壁垒的信心。

【素材分析】自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企业曾屡屡出现被外国政府或企业提起诉讼的事件,而结果经常是国内企业败诉。我国投资国外的企业经过长时间的适应和规范,终于有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力量。三一重工子公司的胜诉,说明我们的企业完全可以堂堂正正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平竞争,增强了我们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速用名言】

1.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西班牙哲学家 斯宾诺莎

2.即使全世界都毁灭了,正义也是不能没有的。——法国思想家 罗曼·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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