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改试验区“先行先试”与法治的协调
2014-10-22温万名
经济师 2014年9期
●温万名
综改试验区“先行先试”与法治的协调
●温万名
先行先试是综改试验区的关键所在和最大政策。如何协调“先行先试”与法治的关系,并使先行先试始终在法治的框架内运作,避免产生公然、明显的违宪或违法现象,显然决非易事。因此,通过探讨“先行先试”与法治的协调,对上述疑问作出回答和阐释,对于正确理解综合配套改革及其顺利推进大有裨益,同时也能够总结改革的成功经验,为未来改革指明方向。
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 先行先试 法治 协调
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综改区的设立,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赋予山西最大的综合性政策,为山西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表明中央就是要赋予山西一个广大的政策空间,希望通过山西举全省之力深入探索实践,为全国的资源型地区转型提供经验和样板。于是,作为综改实验区灵魂的“先行先试”成为全省改革者的共识,省委书记袁纯清在2013年全省综改实验区建设大会上讲到,先行先试是转型综改试验区的关键所在和最大政策。然而,对于“先行先试”这一权力本身的认识以及如何在改革中运用,改革者尚有众多疑问。什么是先行先试权?它的权力边界又在哪儿?如何协调“先行先试”与法治的关系?迄今为止尚未有任何权威的主体对其作出过清晰的界定和解释。要使先行先试始终在法治的框架内运作,避免产生公然、明显的违宪或违法现象,显然决非易事。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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