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清代闽台文缘的匾额
2014-10-21陈冬珑
东方收藏 2014年11期
陈冬珑


匾额是中国古代民俗文化的瑰宝,是古建筑组成部分之一,用木板或石头雕刻而成,通常作为装饰品悬挂于门屏之上,反映建筑名称和性质,传达人们义理、情感的文学艺术品,匾额作为一种文化传播媒介,它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诗词歌赋、书法、篆刻、装饰艺术完美结合,集字、印、雕、色、型为一体,以精辟的文字、优美的书法、细腻的雕刻,简洁精准地表达寓意,是中华文化大观园中的一朵奇葩。据考,匾额最早出现于秦汉,盛行于唐宋元明清,并转化流行至今。
泉州博物馆藏清代匾额
泉州市博物馆馆藏清同治木匾额。据征集档案记载,此件匾额来自德化县收藏人士,收藏者购于沙县。匾额具体介绍如下:该匾额为金字黑底木匾额,长201、宽79、厚4.5厘米,采用双边框装饰,边框饰满缠枝花,匾文采用阳刻,匾额所有字及装饰纹饰均漆金(图1)。题为如下:
诰授奉政大夫特授澎湖通判署沙县知县陈□为(图2)
槐香桂苑
太学生黄峻峰立,同治丁卯六年十月□□吉旦(图3)
匾额正中楷书“槐香桂苑”四个大字,“槐香”意为“槐树之香”,唐代李淖在《秦中岁时记》写道:“进士下第当年七月复献新文求拔解故曰槐花黄举子忙”,是说唐代京城长安,落第的举子们在当年七月重作新文章,在槐花泛黄时,将新作文章投献,以求荐拔。从中可以看出槐树在古代有科第吉兆的寓意,这都体现在古时诗歌或地方志中。“桂苑”意指科举考场,唐代黄滔在《二月二日宴中贻同年封先辈渭》中诗云:“桂苑五更听榜后,蓬山二月看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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