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会计理论与舞弊审计理论的分野
2014-10-21刘文建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14年8期
刘文建
[摘要]本文对司法会计理论与舞弊审计理论的概念和特点进行了叙述,揭露了司法会计理论与舞弊审计理论的本质区别,同时对法务会计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清晰地区分了司法会计理论与舞弊审计理论,希望可以彻底消除大众对法务会计的误解。
[关键词]司法会计理论;舞弊审计理论;分野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司法会计和舞弊审计工作也得到了发展和完善。司法会计理论与舞弊审计理论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理论,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将这二者混为一谈,认为司法会计就是舞弊审计。这些错误的观点严重误导了社会大众,因此,笔者将结合自身所学知识,对这二者进行分析、概况。
1.司法会计与舞弊审计的概念
1.1司法会计
司法会计,英文名为Judicial accounting,是指在一种特殊的法律诉讼活动,在这一活动中,司法机关对相关财务会计业务的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对案件中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进行核查、鉴定。司法会计的目的在于收集和提取相关诉讼证据,对相关财务会计问题进行彻查。司法会计活动是法律诉讼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依附于财务会计案件而存在。财务会计活动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司法会计检查、司法会计检验、司法会计鉴定以及司法会计审查。
1.2舞弊审计
舞弊审计是一种预防舞弊的审计方法,审计人员通过相关会计信息,对舞弊现象进行反复核查,揭露那些有意识地破坏记录的行为,及时制止舞弊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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