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幸福
2014-10-21周国平
中华活页文选·初三版 2014年11期
关键词:生活
幸福是一种一开始人人都自以为能够得到、最后没有一个人敢说已经拥有的东西。
灵魂是感受幸福的“器官”,任何外在经历必须有灵魂参与才成其为幸福。
内心世界的丰富、敏感和活跃与否决定了一个人感受幸福的能力。在此意义上,幸福是一种能力。
苦与乐不但有量的区别,而且有质的区别。在每一个人的生活中,苦与乐的数量取决于他的遭遇,苦与乐的品质取决于他的灵魂。
欢乐与欢乐不同,痛苦与痛苦不同,其间的区别远远超过欢乐与痛苦的不同。
对于沉溺于眼前琐屑享受的人,不足与言真正的欢乐。对于沉溺于眼前琐屑烦恼的人,不足与言真正的痛苦。
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的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
痛苦使人深刻,但是,如果生活中没有欢乐,深刻就容易走向冷酷。未经欢乐滋润的心灵太硬,它缺乏爱和宽容。
我对幸福的看法日趋朴实了。在我看来,一个人若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且靠这养活自己,又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并且使他(她)们也感到快乐,即可称幸福。
人世间真实的幸福原是极简单的。人们轻慢和拒绝神的礼物,偏要到别处去寻找幸福,结果生活越来越复杂,也越来越不幸。
幸福的和不幸的人呵,仔细想想,这世界上有谁是真正幸福的,又有谁是绝对不幸的?!
幸福是有限的,因为上帝的赐予本来就有限。痛苦是有限的,因为人自己承受痛苦的能力有限。
幸福属于天国,快乐才属于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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