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政治、法律和管理维度的整体性公务员制度体系建构研究
2014-10-21刘璐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14年10期
关键词:制度
刘璐
(广西大学,广西 南宁 530000)
基于政治、法律和管理维度的整体性公务员制度体系建构研究
刘璐
(广西大学,广西 南宁 530000)
治国理政,重在用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应以公务员制度体系改革为先导。目前,我国政府组织中的公务员制度体系存在碎片化等问题,需从政治层面、法律层面和管理层面对我国政府组织中的公务员制度体系进行设计,勾画出整体性公务员制度体系的建构框架。在此基础之上,方能使政治体制改革之目标落到实处。
整体性;公务员;制度体系
一、整体性公务员制度体系的设立背景
自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提“增强政府服务职能”以来,各级政府、各地群众及各界人士对政府服务职能的关注度便逐步提升,十八届大报告进一步则深化了“服务型政府”的概念。至此,国内社会关于政府治理方式的转变路线已完全明朗化——即从过去的“统治-管理型政府”向未来的“整体-服务型政府”的迈进。更进一步看,关于政府治理的价值认知也应当从“统治”二字所涵盖的“秩序、忠诚与服从”以及“管理型政府”所强调的“管理效率、部门绩效”迈向“整体-服务型政府”所强调的“兼公正、回应、服务和责任于一体的整体性目标”。
而这一战略性目标的实现,需要对其进行层层分解,更需要活动主体——广大的公务员群体以其实际行动来层层落实,这一过程中,就要求所有公务员不断明确其使命感和公共责任感,加强沟通、协调与合作,实现整体性服务型政府所倡导的整体性效率、责任、回应性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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