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代舞”
——继承中的创新
2014-10-21周博健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14年10期
周博健
(中国艺术研究院,北京 100029)
“六代舞”
——继承中的创新
周博健
(中国艺术研究院,北京 100029)
“制礼作乐”是西周王朝为巩固自身统治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制礼作乐”作为西周在因袭夏、商礼仪乐制的基础上制定的一整套宫廷乐舞制度,它建立起了中国古代第一套比较明确的宫廷“雅乐”体系。“六代舞”是西周雅乐舞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表面上看,“六代舞”中大部分内容继承了前代的纪功乐舞,但是通过对于文献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其中创新成分应该是明显大于继承的。
制礼作乐;六代舞;乐舞改革
据《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记载,西周王朝开始于公元前1046年,结束于公元前771年。在近三百年的历史演进中,共传11世、12王。“制礼作乐”发生于周成王六年,即公元前1058年,据《礼记·明堂位》记载:
昔殷纣乱天下,脯鬼侯以飨诸侯,是以周公相武王以伐纣,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
周公姓姬名旦,是周文王之子,周武王之弟,西周初期杰出的政治家,他对巩固西周早期的统治起了巨大的作用,由于采邑在周,受封公爵,故称为“周公”。
“制礼作乐”作为西周在因袭夏、商礼仪乐制的基础上制定的一整套宫廷乐舞制度,它建立起了中国古代第一套比较明确的宫廷“雅乐”体系。“雅乐”有典雅纯正之意,是中国古代用于盛大、隆重的典礼场合的乐舞,兼具“仪”与“义”的双重规定性,“六代舞”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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