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扩招下声乐教改的几点思考
2014-10-21樊嘉婷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14年10期
樊嘉婷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1)
浅谈扩招下声乐教改的几点思考
樊嘉婷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1)
本文针对高师声乐教学改革的现状,笔者贴近学生心理出发,从声乐教学组织形式方面作为切入口,来探讨高师声乐教学改革中所出现的问题。在高校扩招的大环境下,如何尊重学生的心理和满足学生就业需求,提出几点思考和建议。
声乐教学形式;个别课;小组课
高校扩招,是指中国自1999年开始的,基于解决经济和就业问题的扩大普通高校本专科院校招生人数的教育改革政策。由于现阶段大学招生比例的扩大,不少综合大学开始招收音乐专业的学生,由于部分学校音乐专业也是属于起步阶段,学校硬件设施与师资力量都不太完善。所以当面临激增的入学学生数量,学校教学课程、老师的教学方式也在发生着改变,对音乐专业课程设置有所调整。在2004年5月8日的“声乐研讨会”上,有专家针对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模式提出了,高校音乐师范生的声乐学习应该是:“不求专而求全,不求深而求正”的观点,指出了高师音乐专业培养目标和普通音乐院校培养目标的区别。一时间引起很多高师院校的共鸣,并开始聚焦在声乐学生授课方式的改革上。由之前向音乐学院引用传统的声乐“一对一”授课方式改变为“一对多”授课方式。而且针对声乐专业学生来说,大学一年级进校,开始声乐专业课一直到大三结业。课程授课方式也由,以前“一对一”授课方式转变为“一对二”、“一对四”、“一对八”不等,课程授课方式的改变,也影响着设置学生课程内容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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