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功能区监测和水质达标评价分析
2014-10-21李天淳
水力发电 2014年7期
李天淳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江苏 南京 210029)
水功能区是指根据流域或区域的水资源状况,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对水量和水质的需求,在相应水域划定的具有特定功能、有利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能够发挥最佳效益的区域[1]。水功能区监测工作对及时掌握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对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和水环境保护、水生态建设具有重要作用。2011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确立了水资源管理的 “三条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中 “三条红线”的核心内容之一,水功能区的达标与否是考量该区限制纳污的重要指标。所以科学做好区域水功能区监测是做好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的基础,它为水功能区管理考核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1 江苏省地表水功能区监测情况
为加强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水功能区水质状况,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按照 《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地表水 (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 (苏政复 〔2003〕29号)要求[2],江苏省水利厅于2003年7月起定期编制水功能区通报,并于2010年起扩大了全省重点水功能区监测范围。目前,其每月对450个重点水功能区实施监测,逢单月对政府批复的1339个水功能区实施全面监测。评价标准采用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3]。评价项目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氰化物、挥发酚、砷、铜、铅、锌、镉、汞、六价铬、氟化物等16项。……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