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常态反腐表象下的法治特点”等十六则
2014-10-21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4年10期
超常态反腐表象下的法治特点
一是民主性。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将腐败问题和有关情况提供给职能部门,基本形成需求与诉求的良性互动。二是平等性。从查办的案件中可以看到,纪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已得到充分体现。查办腐败案件不搞选择性执法,不搞以人划线,不搞“特赦”。三是程序性。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查办案件;违纪者受党纪政纪处分,违法者受法律制裁;坚决反对先入为主、主观臆断和打棍子、扣帽子,搞扩大化等“运动性”做法。 (摘自《学习时报》)
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存在的三个问题
一是创新表层化。有些党建创新项目就事论事,徘徊于表层而无从深入,总体上难以有效触及深层体制部位,即使触及了也由于缺乏顶层设计或者缺乏理论政策创新而无从深入。二是创新分散化。基层党建创新主题过多,导致各地的创新统筹协调的组织机制作用弱化,对改革全局和中心工作发展作用不明显。三是创新无序化。党建创新项目虽然内容很丰富,但重点不突出,缺少统筹协调,没有形成合力,基层创新探索很难对党建全局形成影响。 (摘自《学习时报》)
增强群众观念重在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和改进相关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新鲜经验以制度化的方式确定下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其长期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硬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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