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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倡导创办经济特区

2014-10-09王达阳

湘潮 2014年4期
关键词:经济特区特区珠海

王达阳

我国经济特区30多年的发展,创造了世界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发展史上的奇迹,这个奇迹,是同邓小平的名字紧密相连的。邓小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是创办和建设经济特区的倡导者和主要决策者。我国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了改革开放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成功之路。

“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在中国建立经济特区,如王震所说:“是邓小平同志提出,中央决定的”。1978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邓小平的领导下决定实行改革开放,得到全党全国人民的热烈响应,各地都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

为使对外开放有良好的起步,需要先试点、后推广。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期间,广东、福建根据国务院批准交通部香港招商局在深圳蛇口地区创办出口工业区的先例,提出中央给些优惠政策,创办出口加工区的设想。邓小平当即表示赞同。他说:“广东、福建实行特殊政策,利用华侨资金、技术,包括设厂,这样搞不会变成资本主义。因为我们赚的钱不会装到华国锋同志和我们这些人的口袋里,我们是全民所有制。如果广东、福建两省八千万人先富起来,没有什么坏处。”会下,邓小平对时任广东省委书记习仲勋说:出口加工区,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根据邓小平的提议,此次中央工作会议讨论了在广东、福建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和试办特区”的提议。会议结束后,国务院副总理谷牧率领工作组南下,考察并帮助广东、福建起草创办特区的文件。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共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试办特区,以中央〔1979〕50号文件下达执行。1980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正式将“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8月26日,五届人大第十五次会议正式宣布,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立经济特区,这是我国对外开放、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创举。

设立4个经济特区是打开国门的第一步,这一步迈得很艰难,也很谨慎,是分步骤、有规划进行的。1979年50号文件明确指出:先在深圳、珠海两市试办“出口特区”,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置。到了1980年的《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才提出:“汕头、厦门两个特区,可先进行规划,做好准备,逐步实施。”4个特区共338.4平方公里,其中深圳特区327.5平方公里,珠海特区6.8平方公里,汕头特区1.6平方公里,厦门特区2.5平方公里。

邓小平同意建立经济特区不是随便作出的决定,而是经过了慎重思考和研究的。1992年,他谈起当年确定4个经济特区的战略考虑时说:“当时要搞几个特区,主要是从地理条件考虑的。深圳靠近香港,珠海靠近澳门,厦门靠近台湾,汕头是侨乡,也靠近台湾,所以先在这些地方搞特区。”在当时,设立经济特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第一,办经济特区可以作为引进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的桥梁,从而带动和促进国内的现代化建设;可以学习外国先进管理经验,促进国内企业管理和体制改革;可以培养掌握先进技术的人才,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第二,经济特区是对外政策的窗口,特区建设好了,可以“扩大我国的对外影响”。第三,对外开放对我们来说是件新事物,没有经验,只能逐步进行。创办经济特区,有利于总结对外开放的经验,以点带面,保证我国对外开放工作顺利进行。另外,创办特区也将对稳定香港、澳门,争取台湾,统一祖国产生积极的作用。

经济特区的建立,为广东、福建两省乃至全国的对外经济活动打开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局面。1979年,广东、福建的外贸出口收汇创历史最高水平,同比上一年分别增长32%和30%。改革开放迸发出来的积极性结出了丰硕的成果。

“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

国门初开,对外开放不是一帆风顺的,经济特区的建设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其间也历经了曲折和考验。对举办经济特区,存在不同意见,多有非议,甚至有人把它比拟为旧中国的租界。最初几年,特区创业步履维艰。在特区建设遇到很大困难和压力时,邓小平在指导思想上给予了及时、明确的支持。

经济特区创办之初,正赶上国民经济调整的大环境,1980年12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主题就是纠正经济工作上的冒进失误,采取果断措施,实行国民经济调整。对于刚刚起步的特区,邓小平指出:“在广东、福建两省设置几个特区的决定,要继续实行下去。但步骤和方法要服从调整,步子可以走慢一点。”“要继续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前提下,执行一系列已定的对外开放的经济政策,并总结经验,加以改进。”会议期间,邓小平语重心长地对广东省领导说:“经济特区要坚持原定方针,步子可以放慢些。”“放慢些是出于对国家暂时困难的考虑,原定的方针不能变,特区要坚定不移地干下去,这是最根本的。”邓小平的指示,给经济特区的干部群众有力的信心,指明了方向。

经济特区对外开放之初,由于管理没有经验,泥沙俱下,出现了走私潮和一些社会丑恶现象,引起多方面的质疑和批评,有人借此大做文章,说“创办特区是一种变相卖国行为”“特区变色了”,甚至有人在特区工作会议的纪要上附上名为“上海租界的由来”的文件。特别是在1982年初全国调整任务即将完成之际,特区承受了很大的压力。1982年3月中央17号文件明确指出:“经济战线上实实在在存在着极其严重的资产阶级自由化现象。”否定特区的言论一时来势汹汹,特区建设者们都感到压力很大。

怎么处理广东、福建沿海尤其是几个经济特区出现的走私猖獗的问题?邓小平要求:必须严肃处理走私、贩私活动,“建议由中纪委派一专门小组进行彻底追究”。但是对于特区的工作,邓小平明确指出:“我们要有两手,一手就是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一手就是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有了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这一手,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就可以沿着正确的方向走。”这些指示,极大地鼓舞了经济特区的建设者们,进一步坚定了他们办好经济特区的信心和决心。

在对办经济特区争论最激烈、各方面议论甚嚣尘上的时候,1984年1月,邓小平首次视察了深圳、珠海、厦门经济特区。他说:“办特区是我倡议的,中央决定的,是不是能够成功,我要来看一看。”

从1月24日到26日,邓小平在深圳停留了3天,到处听取汇报,实地视察,始终没有作表态性的讲话。可是为何会有他落款“1984年1月26日”给深圳的题词呢?

原来,邓小平在深圳视察,始终兴致勃勃,他听取了深圳市领导的工作汇报,还实地视察了深圳市容、建筑工地和新农村等。虽然随行人员都看得出来他很满意、很高兴,但他说过对深圳的问题“暂不发表意见”,包括对蛇口工业区上挂着的标语“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也没有说什么,就驱车前往珠海。而在珠海参观过程中,邓小平依然兴致很高,并在离开珠海前挥笔题词,写下7个大字:“珠海经济特区好。” 对经济特区表示充分的肯定。

邓小平给珠海题词的消息传到深圳,深圳特区的负责同志急了。他们于2月1日在广州追上邓小平,提出给深圳题词的要求。邓小平在看到经济特区兴旺发达的景象,得出了结论之后,爽快地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心思缜密的邓小平在落款时署的是他离开深圳的时间——1984年1月26日,表明他在深圳视察时已经得出了这个结论。这是邓小平对中国创办经济特区的实践做出的又一次肯定,给特区的工作者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大家都非常振奋。第二天恰好是大年初一,一大早,邓小平为深圳特区的题词就通过深圳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深圳特区报》和广大市民见面了。和深圳一河之隔的香港电视台立即转播,每隔5分钟播放一次。邓小平的题词在海内外引起强烈反响。

离开了广东,邓小平又视察了福建厦门经济特区并题词:“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对地方领导提出的扩大特区面积和发行特区货币,他表示:“这两个问题,我给你带回去,让第一线的同志决定。”

回到北京,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邓小平决定从全局的角度、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全面肯定经济特区的做法,确立办经济特区是正确决策的全党共识,消除在特区问题上的种种模糊认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1984年2月24日,邓小平同胡耀邦、赵紫阳、万里、杨尚昆、姚依林、胡启立和宋平等中央一线领导同志就经济特区和开放政策问题作了一次非常重要的谈话。邓小平开门见山地谈了这次特区之行的观感,对特区的建设表示肯定,说:“这次我到深圳一看,给我的印象是一片兴旺发达景象。”他表扬了“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这种精神的积极作用,对进行承包制的体制改革充分肯定。随后,他又谈了对其他经济特区的肯定,并明确指出:“我们建立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这次看出了一个问题,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从特区可以引进技术,获得知识,学到管理,管理也是知识。有些项目现在捞不到什么钱,但从长远看有好处,会有收获。”

对于如何放,邓小平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包括再开放几个港口城市、把整个厦门岛搞成特区和开发海南岛等。会后,根据邓小平的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经过研究决定正式开放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和北海14个沿海港口城市,批准了厦门特区制定的扩大特区的实施方案。

邓小平对举办经济特区的肯定评价和对经济特区功能作用的明确要求,给“经济特区该不该办”的争议,基本上画了句号。邓小平的特区之行和这次谈话,对统一全党思想,坚定对外开放的信心,起了历史性的作用。

“把海南建成最大的经济特区”

我国继建立4个经济特区之后,又先后将海南全岛辟为经济特区、将上海浦东辟为开发区。

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意义,江泽民曾这样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实行对外开放,这一决心是邓小平同志下的。海南建省办大特区,是继海南岛解放之后又一重大历史事件,揭开了海南历史的崭新篇章。”海南经济特区的创建是邓小平对外开放思想的又一重大实践。

1984年邓小平首次特区行之后在北京的谈话,就提出用20年时间把海南岛的经济发展到台湾的水平的设想,并乐观地预言:“我们还要开发海南岛,如果能把海南岛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那就是很大的胜利。”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邓小平的这个倡议没有马上得到实现,而且国内外关于特区建设的非议持续不断,邓小平一直非常关注已有的几个特区的建设,他虽然肯定建立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但同时也指出特区仍然是试验,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还要看。不过,他办经济特区的决心很明确:中国办特区走开放的道路,这是坚定不移的。

1985年,邓小平在会见竹入义胜等日本客人时,郑重指出:“前不久我对一位外国客人说,深圳是个试验,外面就有人议论,说什么中国的政策是不是又要改变,是不是我否定了原来关于经济特区的判断。所以,现在我要肯定两句话:第一句话是,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第二句话是,经济特区还是一个试验。这两句话不矛盾。我们的整个开放政策也是一个试验,从世界的角度来讲,也是一个大试验。总之,中国的对外开放政策是坚定不移的,但在开放过程中要小心谨慎。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一定要保持谦逊态度。”

根据邓小平的指示精神,经过几年的努力,几个经济特区的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取得了惊人的成绩,尤其是深圳,地区生产总值以年均30%左右的速度增长。到1987年6月中共十三大前夕,邓小平终于“可以放胆地说,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决定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是成功的。所有的怀疑都可以消除了”。这是邓小平对经济特区做出的历史评价和结论,它彻底解决了特区“该不该办”的问题。

此后,开发海南岛,建立海南经济特区,成为邓小平思考的重点。海南岛具有独特的历史、地理和资源条件,物资丰富、便于出口。而且海南与台湾同为祖国的两大宝岛,具有相近的面积、相近的地形地貌、相近的气候,物产资源和旅游资源都很丰富,自然环境大致相同,让海南迅速发展起来,加强与台湾接触、了解和合作,对台湾回归无疑有相当的说服力和促进力。

有了这样的战略思考,邓小平对促进海南岛建省和开辟经济特区一直不遗余力。当时负责特区工作的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曾感慨地说:“把海南变成一个最大的特区,实行更加特殊的政策,更加灵活的措施,这些都是小平同志亲自定的。”

1987年6月12日,邓小平在会见南斯拉夫客人时说:“我们正在搞一个更大的特区,这就是海南岛经济特区。海南岛和台湾的面积差不多,那里有许多资源,有富铁矿,有石油天然气,还有橡胶和别的热带亚热带作物。海南岛好好发展起来,是很了不起的。”

经过反复论证,1988年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和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海南成为中国继深圳、珠海、汕头、厦门之后又一个经济特区,而且是最大的经济特区,并实行比现行经济特区更加灵活的政策。

海南建省并成立经济特区以后,就遭遇了“洋浦风波”,最后在邓小平坚持改革开放的决心下平息了。

1988年下半年,海南建省不久,省委为扩大开放,与外商形成口头协议,出让洋浦30平方公里的土地,由外商成片开发,70年不变。当时这个立项遭到一些思想保守同志的反对,认为海南省的做法是“出卖主权”。这场争论在1989年初发酵,在国内外掀起了一场沸沸扬扬的“洋浦风波”,有人甚至指责说“这是一个丧权辱国的方案,是引狼入室的方案,无异于开门揖盗”。在海南干部群众困惑为难、国内外舆论沸沸扬扬、外商望而却步之际,邓小平出面批示,并给予了明确的支持。

1989年4月28日,邓小平经过详细调查,充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对洋浦开发问题做出批示:“我最近了解情况后,认为海南省委的决策是正确的,机会难得,不宜拖延,但须向党外不同意者说清楚。手续要迅速周全。”这一简洁的批示是邓小平关注支持海南经济特区的最好印证,更充分体现了他对海南特区的希望。“机会难得,不宜拖延”,就是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手续要迅速周全”,反映了他“抓住时机,发展自己”的思想。

可惜由于1989年政治风波的影响,邓小平的批示没有得到实行,洋浦开发的计划一度被搁置。但海南经济特区没有忘记邓小平的嘱托,继续为洋浦开发早日上马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1992年初,邓小平发表南方讲话,旧事重提,强调:“要抓住机会,现在就是好机会。我就担心丧失机会。不抓呀,看到的机会就丢掉了,时间一晃就过去了。”在他讲话后不久,国务院批准海南允许外商成片开发洋浦30平方公里的土地。

经济特区姓“社”不姓“资”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面临着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思想混乱和迷惑情况,特区建设也遇到很多困难,受到很多责难。人们对于特区究竟是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有不同的看法,甚至有人说经济特区是在搞资本主义,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特区前进的步伐。

正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面临这样严峻考验的关键时刻,尤其是经济特区建设再次成为众说纷纭的漩涡中心时,1992年春天,邓小平再次来到深圳、珠海特区考察。

眼见为实,邓小平对经济特区的巨大变化无比兴奋。视察过程中,他回顾改革的历史,说:“对办特区,从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担心是不是搞资本主义。深圳的建设成就,明确回答了那些有这样那样担心的人。特区姓‘社不姓‘资。”他还明确提出判断改革开放的是非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邓小平提出上述“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判断我国经济特区的改革开放实践是姓“社”而不姓“资”,从根本上打破了长期严重困扰人们的那些思想障碍,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出真知的理论。他指出:“在这短短的十几年内,我们国家发展得这么快,使人民高兴,世界瞩目,这就足以证明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谁想变也变不了。”他鼓励大家说:“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

邓小平的南方谈话不仅是对经济特区建设的肯定,也是对那种怀疑改革方向的明确回答。他的重要指示,像一股强劲的东风,给经济特区带来了新一轮的思想大解放和经济大发展。

回顾30多年来的特区实践,我国的对外开放事业正是由于实行邓小平倡导的不搞争论,大胆试验,刻苦实践,而冲破阻力、摆脱干扰得到发展的。是邓小平,倡议中央创办经济特区,给特区拍了板;在关键时刻肯定举办经济特区,提出了发挥“四个窗口”作用,给特区定了向;抓住机会扩大开放,开辟海南经济特区和开发开放浦东,给特区建设助了力;科学论述了经济特区姓“社”不姓“资”,给特区定了性。邓小平对从事“试”和“闯”的广大干部群众,一向给以深切的关怀和有力的支持,总是在众说纷纭、“风风雨雨”的情况下,给以撑腰;在发展的重要时刻,给以明确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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