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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黄坑排生产队的“分田单干”

2014-10-08刘路红

百年潮 2014年8期
关键词:单干生产队社员

刘路红

广东东江上游东岸的革命老区紫金县西南部,距县城80公里,有一个山区镇——上义镇(公社)。全镇总面积178.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066.7公顷,山地面积1.6万公顷。总户数4744户,总人口2.51万人。现下辖7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居委会。

早在1975年初,紫金县上义公社光锋大队黄坑排生产队率先实行“分田单干,分户经营”模式。到1978年10月,上义公社全面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实行“分田单干”。在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那特殊的历史阶段,这个看似平凡的山区镇却谱写了不平凡的历史。

黄坑排生产队1975年推行“分田单干”

长期以来,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广大农村推行单一的集中统一的经营管理体制,严重束缚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影响下,推行“阶级斗争”、“路线斗争”,不讲实际,不讲管理,不讲效益,生产力水平低下,农民收入微薄,农村经济凋敞。上义公社因此也不能幸免,不少生产队一个工分值仅有几分钱,年平均收入只有50元。“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生产队成为响当当的“三靠队”。

穷则思变。上义公社干部、社员心中早就涌动起思变的念头,决心靠自己的双手找出一条活路。他们最早想到的,就是“分田单干,分户经营”。

1975年大年初一,上义公社光锋大队黄坑排生产队率先决定实行“分田单干,分户经营”责任制。这天,生产队长孙木林吃过早饭,来到保管员孙壬的家里,召集生产队会计、出纳、记分员等6人在上厅开会。孙木林首先严肃地对大家说:“这次会议大家要保密,不准说出去。”他提出:“现在大家都搞不到吃的,肚子填不饱,要想办法。我想留下(孙壬家)门前的20亩水田作为集体田,集体耕种,共同管理。上面配下来的尿素等肥料全部放到集体田去,所收获的谷子全部作为公余粮,保证完成国家任务。其他田地按89人来分下去,谁家管理谁家所得。”大家议论后,一致认为“可以实行”。说干就干,黄坑排生产队的“分田到户”开始悄悄进行。

选择孙壬家门前20亩水田作为集体田,是因为这片田连成片,土地肥沃,阳光充足,产量有保障。农民群众都知道,国家公余粮不能少。为了对外掩饰,他们暗地里定了几条“规矩”:(1)把田地分到各家各户,但竹箩、犁耙、打禾机等主要生产工具不分。由于是山区,家家户户养有牛,畜力也就好办了。(2)种植番薯、水稻插秧以及收获时,还是队长一声令下,全队社员集体行动;收工时,大家依然同时回来。(3)在具体耕作的先后上,社员在队长带领下,无论是插秧、田间管理,还是收割,都是先集体后私人,集体的稻谷归集体仓库,由保管员负责保管,会计、出纳掌握账目;私人的稻谷收进各自家里。(4)其他田地具体如何分,他们也简化做法,番薯垄用竹篙丈量,稻田按块计算,分下去由各家各户管理。

这样一“分”一“包”,原来的集体管理体制实际上完全打破,当时黄坑排生产队共有18户89人,每人可分到七八分地,于是大家的干劲都调动起来了,自觉出谋出力,各显奇招,大力积土杂肥,烧草灰、火土,拾狗屎牛屎,保证作物肥料充足。特别是番薯,他们往垄里填肥,长势马上见效。播种、管理、收割工效提高一大半,大家越干越欢。“分田到户”实施第一年,稻谷亩产从500斤增至1000斤,比其他生产队每亩多收四五百斤以上,稻谷多到要为没有地方晒而苦恼。种的番薯个儿特别大、特别高产,亩产从700斤增至3000斤。社员开始粮足有饭吃,不饿肚子。营养不良、脸无血色、水肿病等明显减少,人的精神面貌也完全不同。消息慢慢传出,连地处平原条件较好的生产队、社员都向他们借粮,最多一次借出1000多斤稻谷。除粮食生产外,社员还大力发展副业,如割松香,养蜜蜂,养猪,种木薯、花生等,各项生产都很活跃。很多社员第一次买了单车、大板车,穿上了新鞋、新衣服。

上义公社有个边远村称郊田大队,村里人出入办事、赶集都要经过黄坑排生产队。黄坑排的禾苗长势好,稻谷产量高,收成好,路过的郊田村民都觉得纳闷,心起猜疑。时任郊田大队河背生产队队长赵火茂,经过一两年的私下观察,终于发现了黄坑排水稻丰产的“秘密”。1977年,他也把河背生产队一分为三——河社、河中、河上三个小组,然后分田各自耕种,搞“分田到组”,结果也取得了好收成。时任光锋大队党支部书记刘佛听到风声,有所怀疑,也去调查过,但是探不出究竟,问当地社员,他们都守口如瓶。后来刘佛知道了底细,“瘦田能丰收,全靠分田单干,分户经营”。他不声张,也不上报,睁只眼,闭只眼,静观其变。还有一些生产队也悄悄地学,番薯、小麦等作物种下去以后,就分到各家各户去管理。各家都各尽所能,加强施肥、管理,效果立竿见影,番薯、小麦获得大丰收。

当时也有人告状,说黄坑排生产队“搞单干”。上面派人调查,也查不出什么证据,反正每年七八千斤公粮,他们一两不欠,上面也就不了了之。

上义公社“分田单干”在1978年秋全面推开

黄坑排生产队实行“分田单干,分户经营”责任制取得显著效果,上义公社部分生产队陆续仿照实行。

1978年8月底,原在古竹公社工作的张启文调任上义公社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不久,上义公社党委书记温文初要回县城治病,上级决定由张启文主持公社全面工作。刚上任不久的张启文经过调查,了解到黄坑排生产队的情况,有了自己的主张。这年农历九月的一天,上义公社在圩镇饮食店召开全体脱产干部和大队党支部书记会议。张启文在会上动员各大队仿照黄坑排生产队的做法,搞“分田单干,分户经营”。原则是:在作业组的基础上,将水田以好、中、差搭配,按人数划分,责任到户,暂定实施一年。张启文的讲话得到大家一致拥护。随即,上义公社各大队、生产队迅速行动,“分田分地”,秩序井然。张启文还抓试点,建议郊田大队河背生产队队长赵火茂在本队搞试点,他常常吃住就在赵队长家。1978年秋冬,大家就把田分下去了,播下小麦,种下杂粮。张启文无论走到哪里,都问大家“分田到户搞单干怎么样?”他向社员说:“你们想吃咸菜还是想吃鸡肉?想吃鸡肉就要自己干!”endprint

张启文及时召开党委会。会上,大家充分肯定了“分田单干”的好处,并决定全面推行。张启文在会上表态:“如果上面追究下来,责任全在我,要处分、坐监,全由我一人承担。”

时任县委书记何耀恒闻讯,及时赶到上义公社。张启文对全社“集体行动”搞“分田单干”心中无数,硬着头皮向何耀恒汇报公社的情况。何耀恒试探着说:“老张啊,你们这样搞行不行啊?上面没有文件呀!”张启文马上向他汇报了全公社实行“分田单干”后农民得到的实惠,解决了肚子问题,生产积极性高涨,干劲十足的情况。其实,何耀恒早已心中有数。他告诉张启文:“看来这样干还行,试试看吧!”县委书记这句话,对张启文来说无疑是最大支持。

随后,何耀恒来到南岭公社,召开全公社支部书记大会。会上,他宣布:“只要能让广大群众吃饱肚子,采取什么样的形式搞好生产都行。”他的讲话得到支部书记们的拥护,但公社书记却忧心忡忡,提醒他说:“这样搞是要犯错误、受处分的。”何耀恒不满地说:“我不处分你,谁会处分你!”

古竹公社留洞大队在大山区,是新中国成立后一直没有“翻身”的贫困村,群众生活困苦。何耀恒在全公社支部书记大会上说:“我宣布:留洞大队‘解放一年搞单干。”

就这样,紫金全县迅速推行了“分田单干”的做法。

遭受严厉批评,紫金县委承受重压

其实,何耀恒心里早已明白,中国广大农村经过几十年的折腾,农村经济已不堪一击,非这样干不可。但此时此刻,他也承受着巨大压力,甚至是冒着政治风险,这确实要有政治勇气和思想准备。

1979年春天,何耀恒向中共惠阳地委汇报了上义公社的做法,不仅没有得到支持,反而受到严厉批评。地委领导要求他马上对上义公社的做法进行追查,并撤销公社负责人的职务。地委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地追问紫金县委:上义公社的事处理了没有?公社负责人撤职没有?何耀恒告诉县委办同志:“如有再追问,就说我下乡去了。”后来实在追得紧了,他果断召集县委常委会,宣布:“张启文的职不能撤,上面如果再追究就让他们撤我的职。”惠阳地委还对上义公社的做法发出“通报”,有位地委领导甚至宣布:“谁支持包产到户,就开除谁的党籍。”

面对上级的压力,上义公社也采取“措施”应对,明里“制止”,暗里放任。1979年,公社先后发出5份文件,有“通告”,有“报告”,有“汇报”,有“决议”,有“情况反映”。材料上都写明要“纠正”“分田单干”,也有具体进度、数字,但那都是纸上功夫。12月5日文件说全公社已“纠正”和“基本纠正”“分田单干”的共有164个生产队,占全公社生产队的72.6%。但事实上,“分田单干”的生产队一个也没有纠正,反而不断增加。《上义公社1979年社队年终分配情况分析》显示,至1979年底,上义公社共有228个生产队,其中搞集体分配的只有12个,而“搞单干”的有216个,占94.7%。

省里了解到上义公社的事后,立即召集有20多位县委书记参加的“扭单干”会议。在这次会上,省领导严厉批评了何耀恒,甚至说要撤他的职。何耀恒大胆地说:“我宁愿让农民吃饱肚子而自己下台,也不愿当让农民饿肚子的官。”此话掷地有声,铿锵有力,令在场的干部们震惊。后来,何耀恒被派往省委党校学习,学习期满后,被调到惠阳地区农村工作部任副部长。

紫金成为广东省第一个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县

当时,大气候还比较禁锢。从中央到地方,还是规定“两个不允许”(不允许“包干到户”、不允许“分田单干”)。省委及各级党委领导干部对“包干到户”、“包产到户”的认识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化、逐步提高的过程。1979年6月上旬召开的省委四届三次常委扩大会议和省、地、县三级干部会议,12月中旬召开的省人大五届二次会议上,都将“包产到户”和“分田单干”作为“歪风邪气”和“破坏集体经济,破坏生产力,是历史倒退”的方向性问题加以批判。1980年4月25日、28日省委召开常委会,就农村生产关系变化问题进行讨论,虽提出对于那些贫困地区的“三靠队”要求实行或者已经实行“包产到户”的,允许他们在生产队统一经营管理的前提下,实行“包产到户”,但指出这是临时措施、权宜之计。

为统一认识,1980年5月14日至27日,省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用14天时间,对“包产到户”问题展开激烈讨论。会议决定:允许“三靠队”搞“包产到户”。6月,省委抽调230多名干部分赴“包产到户”比较严重的16个县,帮助当地处理好“包产到户”问题。有关县也抽调人员参加。

1980年4月,省委常委杜瑞芝、副省长孟宪德先后带队到“包产到户”“重灾区”的紫金县检查工作。他们深入农家,挨家挨户看米缸、粮仓,询问农民“搞单干”到底好不好?这个时候,大家都讲实话,都说“单干比集体好,粮多肚子饱”。他们亲眼看到单干给农民带来的实惠,私下也议论:你们说单干不好,可农民搞起来就有饭吃;说人民公社好,农民却吃不饱。这个问题怎么解释呢?1980年6月、7月,他们写了两份调查报告,提供给省委领导参考。

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指出:“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大……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邓小平一席话,改变了人们多年来对“包产到户”的“左”的偏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很快在广大农村实行,成燎原之势。

1980年7月29日至8月8日,省委召开地、市书记会议。会议指出:“一些生产队一时找不到克服困难的其他办法,搞了包产到户,我们应当允许,不要因此去指责基层干部和党员,不要去硬扭。”从“制止”到“允许”,这一转变,犹如一股春风吹遍南粤大地,广东农村全面行动,迅速推行“包产到户”。至1980年,紫金县全面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县共有5819个生产队实行,占生产队总数的95%,成为广东省第一个大面积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县。

(编辑 潘 鹏)

(作者为广东省河源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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