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下的林地流转问题
2014-09-24李亚梅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4年25期
关键词:改革
李亚梅
摘要: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林业市场化的加强,分散的林地经营模式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逐渐阻碍了林业的发展和林农收人的提高。林地流转逐渐成为在新时期的经济社会背景下,克服林地家庭分散经营缺点的重要途径。林地流转是由林地分户经营、投资造林业主的多元化决定的,并且能有效地促进林业结构调整和林业产业化经营,推动林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了林业产业链条的延伸,提高林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也是发展现代林业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地流转
中图分类号:D651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集体林业经济取得了较快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集体林权界定不明确,经营主体落实不到位,经营机制严重滞后,利益分配有失公平等各种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这些严重制约着我国林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同时也存在很多引起社会不稳定的因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是巩固我国农业基础地位、发展农村经济和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前提。为了解放林业生产力,提升现代林业经济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全面推进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势在必行。
二、林权流转的含义
1、林权的概念
一般认为,林权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等森林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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