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国家公园体系任重道远
2014-09-24铁铮
绿色中国 2014年9期
铁铮



如今,“国家公园”成了一个炙手可热的词汇。它和一般概念的公园有什么区别?它是字面上的“国家”与“公园”两个词的简单相加吗?在我国应该如何减速国家公园体系的步伐?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院长雷光春教授。
陆地面积的40分之一
雷光春告诉记者,早在1971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就给出了国家公园的定义。即国家公园是为了保护大范围生态过程而合法划出的一片自然或近自然的区域,在确保物种生存和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前提下,实现生态环境与精神文化、科学研究、环境教育、休憩娱乐等多种功能的和谐统一(IUCN,1971)。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基于管理目标的不同,划定了保护地的不同类别。如严格保护区和原野地、自然历史遗迹或地貌、物种/栖息地管理区、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区等。国家公园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约占陆地面积的2.56%。
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公园——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早在1872年3月1日就已建立。迄今为止,世界上已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13万个保护地,占陆地面积的13%,签订了10多个多边公约,制定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雷光春指出,在自然保护的发展过程中,国家公园始终是推动自然保护的平台。据说,世界公园大会的主题40多年来发生了很大变化。从1972年的“保护生态系统,世界自然遗产,国际重要湿地”,到1992年的“全球变化与保护地:保护地分类及管理有效性”,再到2014年的“国家公园、人民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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