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立法与工业化时期英国铁路交通的发展
2014-09-21王文丰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1期
王 文 丰
(1.南开大学 历史学院,天津300071;2.大连教育学院 科研处,辽宁 大连116021)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开始工业化的国家,亦是开启人类铁路交通新纪元的国家。铁路交通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英国的工业化进程和英国社会的整体进步。因此很多研究英国经济或社会史的学者都十分重视对英国铁路交通的研究和考察,史学名家克拉潘甚至在其经济史学巨著《现代英国经济史》中以“铁路时代”来标识英国1820~1850年的经济发展。
在西方史学界的研究中,学者多是从交通技术的变革、煤炭、铁矿石等大宗商品运输需求的增长和私人富余资金的投资等,即内在经济因素发展的视角来阐释英国早期铁路交通的出现和发展,将其主要归结为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同时把铁路的建造和经营看成是私人企业为了获得经济利益而实施的市场行为。学者普遍认为,“在所有现代工业化国家中,英国几乎是唯一将其铁路发展置于私人企业之手而未予以政府干预的国家。”[1](P157)即使看到了政府规范、促进铁路发展的努力,亦是将其看作铁路交通自然发展的背景而非直接的推动力量。本文将从议会立法的视角考察工业化时期(为行文的方便本文将其限定为1830年到19世纪50年代期间)英国政府对铁路交通的态度和政策,以期客观评价其对英国早期铁路交通发展的影响和作用,同时为当前我国铁路交通事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
一、议会立法赋予私人铁路公司筑路权
铁路交通发展的首要基础是修筑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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