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要解决新事物的合法化问题 等
2014-09-21
当代贵州 2014年6期
改革要解决新事物的合法化问题
文Ⅰ周其仁
改革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这个社会在各种动力下发生了一些变化,不管原来主张什么,社会纲领是什么,它总要有一些新的事物出来,对于这个部分,无论是老30年还是新30年,都是有的。另一部分就是社会当中冒出一些新的东西、新的权利,如何使其合法化,这是比较困难的。所以我说,改革就是解决新事物的合法化问题。
比如农村的包产到户,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就出现了,但是一直不被承认,是1981年以后才真正承认的。那么我相信其他方面的变化也是这样的。其实到社会基层去看一看,什么做法都有。问题是哪一部分被纳入到国家的合法体系,它对未来发展的意义就一定重大。
从这个角度看,这次三中全会决定是非常重要的,它为这10年或者20年社会当中发生的很多新的变化上升到合法化阶段提供了很大可能性。我们应该抓住这次机会,使推动社会进步的一些新事物、新做法获得合法地位。合法地位能够增加各方的预期,增加社会的稳定性、持久性,也使已经发生的变化不会随便被逆转,所以这个阶段是很要紧的。
其实一个国家要搞好,基本的东西并不多,就是那么几条:保护市场的权利,坚持民主,坚持法治,保护民企……问题是怎么把这些关键词落实到国家和百姓的实际生活当中去,这个不容易。有的东西永远就在上层建筑里喊,它落不下去,实际的做法跟法律、跟主流意识形态咬合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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