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年底突击调控房价 未来楼市依然看好
2014-09-10贺光岳
文 | 贺光岳
2013年末,一年一度的年底突击房价再次在全国各地上演,自2013年11月以来,从四个一线城市开始,地方楼市新政不断出台,大多对先前施行的房地产政策进行了加码,提高了购房门槛,以期将房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从而完成年初立下的“军令状”。
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9~11月全国房价继续攀升。9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环比上涨的有69个,环比下降的仅温州一个,环比最高涨幅1.9%,同比最高涨幅达20.6%;10月房价环比上涨的有62个,持平6个,下降的仅温州、秦皇岛,环比最高涨幅1.1%,同比最高涨幅达19%;11月房价环比上涨的有66个,持平的3个,下降又只温州一个,环比最高涨幅1.3%,同比最高涨幅21.9%。并且在此之前,这样的上涨已经持续了16个月。
2013年初,楼市新政《国五条》出炉,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纷纷许下宏愿,要将房价控制在合理范围。所谓合理范围,即是允许房价上涨的,但不能上涨的过快、过高,很显然同比两成以上的涨幅,并不在合理范围之内。
而进入四季度后,随着任务期限不断接近,地方政府开始发力,从北上广深到二三线城市楼市新政纷纷出台,调控再度加码。
一线城市房地产调控加码
2013年10月23日,北京住建委发布了“京七条”,备受关注的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政策也随之出炉。
11月8日,上海住建局发布“沪七条”,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从60%提高至70%。
11月18日,广州发布“穗五条”,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得低于70%。
10月11日,深圳市召开了全市房地产宏观调控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对房地产行业调控提出八项措施,简称“深八条”,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限贷政策调整,从11月1日开始二套房首付比例由原来的六成调高至七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