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自组织理论的文化遗产地管理模式研究
2014-09-10闫泓竹
河北林业科技 2014年4期
闫泓竹,蔡 君
(北京林业大学,北京 100083)
1 概述
中国五千年的灿烂历史孕育了中华大地丰富的文化宝藏。我国是世界上拥有世界遗产类别最齐全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截至201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37届会议正式通过决议,我国以45项世界文化遗产,排名仅次于意大利成为世界第二大遗产国。
文化遗产地属于区域旅游系统中的一种,由于文化遗产的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对其的保护被提为首要任务。自改革开放后,旅游业迅速发展,文化遗产地的管理模式也在不断探讨完善。本文基于自组织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分区理论的思想,构建了双自组织管理模式,对于解决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维护文化遗产地良性运营提供了新的思路。
1.1 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在国际上较为公认的划分标准是1982年《世界遗产宪章》的分类方法,指包括历史以及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思想、价值与信仰,建筑物与纪念物,重要历史事件的发生地,艺术(文学、音乐、舞蹈、雕塑等),传统事件与节日活动,传统生活方式,以及自然遗产中经过人为改造的自然风景地。
在西方现有文献中,“遗产”“遗产地”“遗产吸引物”等不同说法,实际上都是指遗产及遗产所在地域构成的吸引物[1]。本文研究的文化遗产地即指可以作为旅游目的地,当地政府具有管理权限且有文化遗产的地理空间范围。
文化遗产的经济学属性从不同的参与者角度研究会有不同的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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