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官对司法改革的思考
2014-09-05肖青
财经 2014年25期
关键词:改革
肖青
去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司法改革做了重要部署,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新一轮司法改革的热议。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定为主题,更是预示着司法改革将大大提速,因此社会舆论充满期待。如何理性看待新一轮司法改革,如何合理地预期其推进对法官群体的影响,法官又该如何参与其中并起到积极的作用?这都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理想:期盼法治中国
法治中国建设要求强化司法权力。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并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强调了宪法法律在国家生活和国家治理中的至高地位,宪法的规定再一次得到强调和重申。依法执政,提出了对执政党自身的法律约束,即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其权力要控制在国家法律的框架中。依法行政,则将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必须遵循的法定权限、方式、程序、时限和步骤进行了更为严格的限定。要实现对以上治理权力主体的法律约束,意味着我们必须改革现在的权力架构,司法权力对其他治理权力主体而言,要能够且必须起到制约作用。这就意味着,必须改变司法机关在人、财、物等方面受制于党政机关的窘境,排除司法权力运行中受到的各种干涉,使法官摆脱在具体的司法案件中为追求所谓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而不得不牺牲“法律效果”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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