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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历程

2014-09-02王文馨

读写算·教研版 2014年15期
关键词:发展进程民主政治演变

王文馨

摘 要: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这是中国在饱经沧桑、历经磨难之后的经验总结,也是中华民族面向未来、不断向前的庄严宣告。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我们既要坚信不疑,更要坚定不移。只要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根据社会发展和人民要求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我们就能不断绘制新的美丽风景,不断创造新的中国奇迹。

关键词:中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演变;民主政治;发展进程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15-143-02

一个国家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拥有选择权的是本国人民;这条道路是否行得通走得好,最有发言权的依然是本国人民。事实胜于雄辩。对于共和国而言,这条道路带来的是尊严与荣耀,一个积贫积弱的旧中国已经成为一个有影响力的大国,并不断带给世界以信心和惊喜;对于亿万人民而言,这条道路带来的是激情和梦想,人民群众不仅成为受益者,更成为继续前行的重要推动力量。

中国的人大代表选举由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组成,选举法第二条就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这种选举方式从中国成立初期组织农民协会的选举中,到后来苏维埃选举,再到解放后,一直沿用至今。唯一的例外就是抗日战争期间为了统战需要,在抗日根据地实行直选。

一、1921至1927年中共建党初期和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南方实行的农民协会代表选举制度,具体的做法就是:村农民代表大会由全村农民参加,直接选举村农民协会领导成员和出席上一级农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乡或区、县、省、全国农民协会的领导成员和县、省、全国农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通过间接选举逐级产生的。

二、1931年武装割据时期

当时苏维埃在江西瑞金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按照宪法大纲和其他文件对工农兵选举的规定,1、只有劳动人民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剥削分子及家属不能参加选举;2、规定乡、市级工农兵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区级以上各级工农兵代表均由下一级工农兵代表大会间接选举产生;3、选举比例上,相对于农民而言,给予红军部队和城市居民明显的倾斜、照顾。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已经基本具备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待征,它的许多规定和做法,为后来所继承。

三、1937至1945年抗日战争时期

这一时期,抗日根据地实行的参议员选举制度。陕甘宁边区于1937年和1939年先后两次制定了《选举条例》,1941年11月再次颁布《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选举条例》,1942年5月又发布了《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选举条例的解释及其实施》。这些法规和《陕甘宁边区抗日时期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陕甘宁边区组织条例》等一起在共同规定参议会制度为陕甘宁边区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同时,也以法规的形式规定了参议员选举制度。

其主要内容有:1、选举资格上,凡居住在边区境内的18周岁以上公民,除有卖国行为被政府缉办在案的或法院判决剥夺公民权未恢复的及有神经病的人除外,不分阶级、党派、职业、男女、宗教、民族、财产和文化程度的差别,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选举区域划分为三种类型:按政权管理体系划分的行政选举区域、按社会行业划分的职业选举区域、按居民人数划分的民族选举区域。3、在政权机关的人员构成上,实行共产党员、进步分子、中间分子各占三分之一的“三三制”原则。4、实行普遍、直接、平等、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制度,执行差额选举,利用各种措施,帮助并鼓励竞选人发表演说,组织各候选人进行竞选。

四、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颁布了第一部选举法

1、在选举权方面,“依法尚未改变成分的地主阶级分子、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反革命分子”没有选举权。

2、重新实现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方法。全国、省、县、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采取无记名投票方法选举;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同时在投票方式上,恢复了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一起实行。

3、人大代表选举采取等额选举。

4、实行对农村歧视性的代表配额制度。农村与城镇每一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为8:1

五、1979年颁布的第二部选举法,对1953年的选举法的上述四个问题作了修改

1、扩大了普选范围,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其他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精神病患者因无法行使政治权利可不列入选民名单。

2、直接选举扩大到县级,并取消举手表决方式,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

3、把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

4、自治州、县、自治县人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省、自治区人大为5:1,全国人大依然为8:1。

1979年之后,选举法基本没有大的修改,2010年新的选举法将农村和城镇每一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改为1:1。虽然实现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方法,如果按照常理来讲,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代表选举,那也应该是从下一级人大代表中产生,比如省级人大代表应该从县级人大代表中产生,全国人大代表应该从省级人大代表中产生。这样,即使县级以上人大代表不由选民直接选举,但归根结底还是选民选举产生的代表,也能代表民意。但选举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不限于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也就是说即使你不是县级人大代表,你也可以被选举为省级人大代表,最后到全国人大,可能有很大一部分代表都是没有经过选民选举的,民意代表那就更谈不上了。

六、2012年12月中旬至2013年1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

对于不断向前的民主政治发展进程,不同的时间坐标会呈现不同的风景。如果将回望的时间节点定格在2012年12月中旬至2013年1月,我们会发现,中国民主政治进程,呈现出的是一幅令人回味的美丽风景。

2012年12月中旬至2013年1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主持下,35个选举单位共选举产生2987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这份代表名单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产生的,呈现出基层代表数量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数量下降、农民工代表倍增等诸多特色和亮点。

未来五年,2987名全国人大代表将肩负历史使命,依法履行职权,为托起“中国梦”奉献自己的力量。

1、实行城乡同比后首次全国人大代表选举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最大特点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实现了中国式民主又一次重大进步。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城镇化率在2009年已接近50%。在此背景下,2010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选举法,明确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一重要原则。

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需要对各省区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重新进行分配,即每一全国人大代表代表相同的城乡人口数。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按城乡约每67万人分配1名代表名额。实行城乡同比选举是中国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体现,有助于在社会上普及选举平等意识,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极大地激发农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加快推进民主政治发展和社会转型,也有助于推动户籍制度改革。

2、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

实行城乡同比选举,实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是这次选举体现的基本原则。

地区平等是2010年选举法修改的一个亮点。在我国,同级行政区域的法律地位应当平等,不论人口多少,在国家权力机关都应有一定数量的代表,应有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确定的地区基本名额数为8名,确保人口较少的地区有一定数量的代表。

正因如此,通过对比十二届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数量可以发现,一些省份的代表数量有了增加,一部分省份的代表数量有了下降。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坚持民族平等。在选出的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409名,占代表总数的13.69%,全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代表。

3、基层代表数量明显增加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较大幅度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顺利实现了“两升一降”的目标。来自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401名,占代表总数的13.42%,比十一届提高了5.18个百分点,其中农民工代表数量大幅增加;专业技术人员代表610名,占代表总数的20.42%,提高了1.2个百分点;党政领导干部代表1042名,占代表总数的34.88%,降低了6.93个百分点。

此外,妇女代表的比例也有较大提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有妇女代表699名,占代表总数的23.4%,比十一届提高了2.07个百分点。

基层代表有着丰富的基层经历,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对改革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有着最直接、最真实的体会和感受,他们必将更加积极主动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有力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解决。

4、“80后”“90后”带来青春气息

细数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单,可以明显感受到一股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代表中有“80后”代表74名,还有2名“90后”代表。年龄最小的代表陈若琳生于1992年12月。

在这些“80后”、“90后”代表中,有的是生产一线的工人,有的是偏远农村的村官,有的是科研人员,有的是解放军战士。他们来自基层,是各行业各领域的青年才俊。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面向未来的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有志青年接续奋斗。

青年兴则事业兴,青年强则国家强。专家指出,无论在哪个时代,青年都是社会上最富生命力与创造力的群体。吸引更多的青年走进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有利于优化代表结构,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激励广大青年树立服务国家与人民的远大志向。

5、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数量大幅度下降

如果人大代表中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偏低,而各级领导干部的比重过高,不利于表达广大百姓的诉求,也不利于对政府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省级政府组成部门领导干部的比例大幅下降,比上一届减少了三分之一,使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五年之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的党政领导干部总数继续明显下降,降幅达到近7个百分点。

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是保证和支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直接体现之一,有利于扩大人大代表的覆盖面,调动基层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会促进国家的决策部署更加切合实际,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利益和愿望。

6、港澳台代表依法选举产生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是这次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赴香港、澳门分别主持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香港选出代表36名,澳门选出代表12名。当选的代表都是拥护宪法和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爱国爱港、爱国爱澳的人士。台湾省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台湾省籍同胞组成的协商选举会议选举产生。会议于2013年1月在北京举行,采用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13名代表。当选代表都是拥护祖国统一、推动两岸交流、坚决反对“台独”的人士,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和发展只有几十年,与人类历史上其他社会制度相比,时间还很短。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使人民日益充分地享有和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坚定不移的奋斗目标,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将越来越完备,其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必将越来越充分地展现出来。在未来的岁月里,中国人民将越来越多地享有更加丰硕的政治文明成果。

参考文献:

[1] 《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新华网,2005

[2] 霍小光 赵 超 崔清新.《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构成特色分析》.新华网,2013

[3] 张 磊.《比例变迁中的渐进民主——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09

[4] 王利锋.《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发展历程》.人民政坛,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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