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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的继承权可以赠与我吗(外3则)

2014-09-02

祝你幸福·知心 2014年9期

母亲很早就去世了,父亲在2007年取得单位分配的一套房产,我们一共姐弟三人,我是老大,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2008年,因为一场车祸,父亲一直瘫痪在床,这期间都是我和丈夫照顾他。当时我们兄弟姐妹商量,谁照顾老人,将来这套房子就给谁,但没有留下任何书面凭证。

去年年底父亲去世了,我把弟弟妹妹叫来商量房子过户的事情,弟弟一家不承认我们当初的这个约定;妹妹同意把她那份给我,弟弟却不同意,他说既然妹妹放弃继承,他就有权继承房产的二分之一。

请问,这套房子我能得到多少?弟弟能继承二分之一吗?

汶上 秦晓露

秦晓露:

你好。继承权是否可以赠与呢?继承权作为人身性质的权利是不可以赠与的,对于继承遗产,只能选择继承或者放弃继承。你妹妹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以选择放弃继承,那么遗产就将在剩下的继承人之间进行分割,也就是按你弟弟所说,你和他各占遗产的二分之一。当然了,由于你一直照顾老人,可以适当多分些,但不能剥夺你弟弟的继承权。

虽然你妹妹现在不可以将继承权赠与你,但可以先让你妹妹参与继承,等遗产分割完毕以后,她再将自己所得的遗产赠与给你,那时候就符合法律的规定了。

建议你通过诉讼解决此继承纠纷,由于你一直照顾老人,对老人尽了主要的赡养责任,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你妹妹同意将自己的遗产赠与你,那么在审判协商时,可以做出对你有利的判决或者协议,你可以支付给你弟弟一部分补偿,将此房产归自己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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