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融合趋势下出版业如何创新赢利模式
2014-08-30袁玲余人
出版广角 2014年15期
袁玲++余人
西方“三次售卖理论”认为:媒体第一次售卖的产品为有价值的内容信息,在获得读者购买内容费用的同时,也获得特定读者群的注意力;第二次售卖的是读者群的注意力,获得广告收益;第三次售卖的是媒体自身的无形资产——品牌,通过品牌影响力取得收益。
出版业如何创造更多赢利一直是困扰行业的核心问题之一,尤其是在数字出版日新月异、产业融合日趋频繁、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下,出版业如何创新赢利模式显得更为重要与迫切,甚至决定着出版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一、“三次售卖理论”
西方“三次售卖理论”认为:媒体第一次售卖的产品为有价值的内容信息,在获得读者购买内容费用的同时,也获得特定读者群的注意力;第二次售卖的是读者群的注意力,获得广告收益;第三次售卖的是媒体自身的无形资产——品牌,通过品牌影响力取得收益。
从广义来讲,图书传播各种文化信息,也是媒体的一种,“三次售卖理论”同样适用于图书出版业。
图书出版业可以通过售卖产品、广告、品牌、服务等来获得赢利。
二、产品赢利模式
就出版而言,产品赢利模式是指出版业不断打造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图书产品,包括纸质图书产品与数字图书产品,从而占领市场,获取更多收益的赢利方式。
售卖图书产品的总收入减去生产图书产品的总成本即为图书产品的赢利。这种赢利模式尽管显得有些单一与陈旧,但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依然是中国出版业的主要赢利模式,且不断被从业者推陈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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