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为官贪贫两迥异

2014-08-29崔桂忠李慎秀

共产党员·上 2014年8期

崔桂忠 李慎秀

贪与贫,字相似,意迥异。从古至今,人们把官员分为贪官、贫官两大类。贪官为千夫所指,贫官受世人传颂。

为官不能贪。“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贪是万恶之源。近年来,有些人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奉行“当官就是为了发财”的信条,将权力看作是谋取私利的工具,让权力成为捞取钱财的手段。在他们心目中,为官“固穷”则成了穷酸、迂腐、窝囊的代名词,往往意味着没本事、没能力。正是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支配下,面对灯红酒绿的诱惑,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看得破”却“忍不过”,一门心思为自己和亲友谋取私利,甚至不择手段、铤而走险,贪污受贿、买官卖官,损公肥私、疯狂敛财,最终一步步滑向腐化堕落的深渊。陈毅元帅有诗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以贪为宝,以权谋私,其结果必然是丢官罢职、身败名裂。

为官莫嫌贫。清贫是一种信仰,清贫是一种正气,清贫是一种力量。清贫是纯洁思想道德的“净化器”、防止蜕化的“防火墙”、治疗腐败变质的“杀毒剂”,能让人冷静,让人淡泊,让人思考,让人升华,让人纯洁。俗话说:“无病不怕瘦,当官莫嫌贫。”领导干部自迈入公衙那一刻,就意味着做出了是发财还是清贫的选择。认准了从政,就要安于清贫。在春秋时期,我国儒家就提出了“安于贫而乐于道”的思想。到了明代,著名文学家冯梦龙又提出了“吏肃唯遵法,官清不爱钱”的理念。同年代的爱国廉吏于谦则把“在官唯明,莅事唯平,立身唯清”作为座右铭,认为官清则“衙门瘦”。……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