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产前超声检查诊断胎儿肢体畸形的价值
2014-08-29李远
中国实用医药 2014年21期
李远
近年来随着人们优生优育意识的提高及国家计划生育的普及, 人们对产前检查越来越重视。国内围生儿先天畸形发病率在1.31%, 其中四肢畸形发生率在1/4左右, 为较为常见的遗传缺陷, 患儿形态美及功能均受到影响, 同时家庭承担着较大的痛苦[1]。肢体畸形儿的出现可导致医疗纠纷等出现,因此进行必要的超声检查有着重要的临床意义。为对产前超声检查在胎儿肢体畸形诊断中的价值进行观察分析, 作者对本院接收的产前采用超声筛查的1560例孕妇进行分析, 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院2012年1月~2014年1月收治的产前采用超声筛查的1560例孕妇, 年龄20~41岁, 平均年龄(30.21±3.36)岁, 孕周15~30周, 所有孕妇均采用连续顺序追踪法对胎儿肢体畸形进行观察记录。
1.2 方法 使用仪器为德国Siemensantares及韩国medisonX8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凸阵探头, 探头频率为3.5 MHz。所有孕妇均接受腹部检查, 取平卧体位, 常规对胎儿脑部、面部、脊柱、脏器、腹腔壁、胎盘、羊水、脐带及四肢等进行观察, 之后连续顺序追踪超声检测法对胎儿四肢进行重点检测, 对其肢体是否出现异常情况进行观察。扫查自胎儿每一肢体近端开始, 沿长轴进行, 连续追踪, 直至肢体最末端, 对其肢体内长骨是否出现缺损、常规数目、长短、结构、形态、活动及位置关系等进行观察, 必要情况下可对短轴切面进行追踪扫查。对于肢体受压或被遮挡者可通过加压探头推挤胎儿进行检查, 亦可使孕妇活动20 min后检查或者叮嘱孕妇转动身体后再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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