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议价权之法律证成
2014-08-29杨扬
商业时代 2014年23期
杨扬
内容摘要:顺应消费者权利变迁之趋势,消费者议价权应运而生,这也是消费者权利的延展和外显化。确立消费者的议价权既有应然层面的理论逻辑支持,也有实然意义上的实证分析证成。但是,不同语境下消费者议价权的表征面相及获致路径是迥异的,要进行竞争性领域和非竞争性领域的区分,承认消费者不同程度的议价权,并将议价权的实现内化在权利体系内的整体制度运行中。
关键词:议价权 消费者主权 竞争性与非竞争性
在市场经济兴起的宏大叙事中,消费者逐渐成为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鉴于消费者在经济活动中的弱势地位,对消费者权益进行多维保护成为一个永恒话题。自198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以后,由其推动的消费者运动在中国已有30余年的历程,但是,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依然面临困境。一方面,消费者运动不断深入,人们的权利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强化;另一方面,在国家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却不断增加。究其原因,主要是法律理论和实践中对消费者权利发现和体认的不完善。在权力话语盛行的时代背景下,提出消费者议价权概念,既有理论进路的澄清与辩难,又有现实逻辑的感召与驱动。不仅要肯认不同语境下消费者议价权的殊异化,还要完善议价权实现的制度设计。唯有如此,才能使议价权摆脱羁绊,铺筑消费者权益的自我救赎和社会救济之路。……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