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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态足迹成分法的海岛型旅游目的地生态补偿标准研究

2014-08-27汪运波肖建红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4年8期

汪运波 肖建红

收稿日期:2014-04-08

作者简介:汪运波,博士生,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通讯作者:肖建红,博士,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海岛型旅游目的地生态补偿标准研究”(编号:41301622);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蓝色经济区海岛旅游地生态补偿研究”(编号:13DJJJ03)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洋生物产业园区发展思路及对策研究”(编号:13CGLJ08);山东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蓝色经济区产业布局与资源整合研究”(编号:J12WG03)。

摘要生态补偿标准是生态补偿研究的核心问题,但目前有关旅游生态补偿的研究成果较少。本文以旅游生态补偿相关理论(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购物和废弃物等旅游过程,对旅游目的地及其外部区域的生态系统服务产生负外部性影响)为基础,运用生态足迹成分法(自下而上方法),构建了5类(渔家乐旅游)生态足迹模型,以此为基础,确立了(渔家乐旅游)生态补偿标准评价模型;并以山东省长岛县渔家乐为案例,以2011年为评价基准年份,进行了海岛型旅游目的地生态补偿标准研究。结果表明:①长岛县渔家乐每位游客每天的生态足迹为0008 676 hm2,每位游客每天需承担的生态补偿标准为1597元,其中承担养殖海域的生态补偿标准为1053元;②13个村渔家乐游客对海产品的消耗量均较大,各村生态足迹(水域)占总生态足迹的比例最低值为5707%,各村渔家乐每位游客每天承担养殖海域的生态补偿标准最低值为5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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