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再攻坚
2014-08-25
四川党的建设 2014年8期
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推动发展,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谋划和推进改革,必须着眼于解决结构性矛盾和发展中面临的现实问题,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要潜力。
——省委书记王东明
【开篇的话】
日前,四川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拟定新一轮国企改革的“路线图”,这意味着酝酿已久的四川新一轮国企改革大幕开启。
回顾改革开放30 多年的历程,国企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和主导,改革的实践也在多个方面进行了探索。从上世纪80年代的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到90年代进行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三年改革攻坚战,再到本世纪前十余年的股份制改造和股权分置制度改革,国企改革进程虽然艰难却也断断续续并未完全停滞。
十八大后,国企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积极”而不是“摸石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等多个方面的改革思路。
与此同时,国资委也紧锣密鼓地制订与完善了包括《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总体方案》《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方案》以及《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在内的五大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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