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自杀之惑
2014-08-22褚朝新等
领导文萃 2014年15期
关键词:心理健康
褚朝新等
十年百余官员“自杀”
2014年4月初,官员“自杀”的消息不时传出。
一周内,3名上自副部级、下至最基层的官员相继自杀,但这并非全部。
南方周末记者梳理媒体公开报道发现,自2003年8月底至2014年4月初,不足11年的时间,被各级官方认定为自杀的官员达112人,涉及26个省份,其中湖南12人、浙江9人、四川8人,名列官员自杀榜前三名。
南方周末记者统计发现,被官方认定为自杀的112名官员中,省部级官员有8人,厅级官员22人,处级官员30人,处级以下官员52人。
被官方认定为自杀的112人中,南方周末记者检索到其中93名自杀官员的年龄。其中,30岁以下的仅1人,31至40岁的11人,41至50岁的44人,51至60岁的32人,60岁以上5人。
官员们自杀的地点,多选在办公场所。其中,39%的自杀官员选择在党政机关的办公场所自杀,在住所自杀的官员占33%,在宾馆饭店、医院、野外、铁路等场所自杀的约有21%。
六成自杀原因无法明确
在南方周末记者统计的112名自杀官员中,无法明确具体自杀原因的达63%,大多以抑郁、压力大等说法概括,只有约37%的自杀官员事后官方或家属能说清原因,如病重、欠债、夫妻吵架、畏罪自杀等。
官员们因何抑郁、压力来自哪里?多名在职的官员向南方周末记者指出,敏感而不健康的官场关系应是一个重要原因。
“在一些民主氛围不浓、法治不彰、潜规则盛行的地方官场,不少官员过得诚惶诚恐,生怕工作出现什么闪失,被领导斥责、被同事抓把柄、被组织‘凉拌;有的官员与上司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人身依附关系,把大量心思用在取悦领导上面,身心俱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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