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猪“投江”暴露监管漏洞
2014-08-21苑广阔
农产品市场周刊 2014年14期
关键词:水质
苑广阔
自3月15日起,赣江南昌段陆续发现100多头漂浮死猪,引发关注。南昌市官方3月19日回应说,经过专家抽样化验,结果显示漂浮死猪身体的主要部位和内脏没有明显病变,排除了重大动物疫病,同时市内各水厂取水口监测结果也没有发现异常,水质全都符合国家标准,可以放心饮用。
公众对去年3月的上海黄浦江松江段水域万头死猪漂流事件还记忆犹新,没想到时隔一年,类似的事件又再次上演。南昌市官方的表态,虽然多少让人松了一口气,但也仅仅是松了“一口气”而已,因为谁也无法保证江里所有的死猪都被发现了,也无法保证以后不会再有新的死猪被扔进江里。
其实在笔者看来,当死猪已经成群结队地出现在江面上,不管官方的检测结论多么令人乐观,都无法掩盖有关部门监管上的失职。换言之,我们宁愿不要现在这种“无异常”的水质检测结果,而更愿意江面上从来都没有出现漂流的死猪,而要实现这一点,显然离不开地方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离不开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不管是死猪还是其他禽畜尸体,在如何处理上并非无法可依,现行《动物防疫法》规定,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不得随意处置,违者可处3000元以下罚款。而将动物尸体扔进河流湖泊,又触犯了国家《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这实际上就为禁止任何企业和个人向水体倾倒死猪等固体废弃物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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