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媒体人划红线,多国都在做
2014-08-18
环球时报 2014-08-18
本报驻美国、德国、韩国、俄罗斯记者 孙卫赤 青木 王刚 张晓东 ● 张笑竹 柳直网络时代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发达,使当今社会信息流动爆炸性加速,在这一环境下,媒体人因职业特殊性而在信息掌握与发布上拥有天然优势,但一些敏感信息的披露却容易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日前,针对新闻从业人员滥用职务行为信息的现象,国家有关部门下发了《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其实,对于媒体人员的执业行为,国外也多有严格规定,涉密问题更在多国引起重视。 俄强化反恐信息管理据俄罗斯纽带新闻网8月2日报道,俄联邦通信、信息技术与大众传媒监督局宣布,从8月1日起,俄罗斯关于博客的新法规正式生效。凡网页日均访问量达到3000人次以上的博客作者必须在监督机构进行注册。根据法律规定,知名博主不得利用其网站或个人网页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该法规由俄总统普京于今年5月签署,作为“反恐系列法规”的组成部分。另外,凡被认定为知名博主的博客作者,部分等同于媒体记者,须遵守俄法律对大众媒体的相关规定。1994年通过的《俄罗斯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规定,记者要遵守国家法律,只传播与评论那些他认为真实的信息;要避免因引用信息不完整或者不准确而给当事人带来损失;不能利用自己的身份在国家机关、法律机构以及政党领导机关或其他有政治倾向的组织兼职;不能利用自己在职业活动中获得的秘密信息为本人或者近亲谋取利益。……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