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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何必揣着“糊涂账”装糊涂

2014-08-15汪忧草

四川水泥 2014年1期

文 | 汪忧草

近日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土增税黑洞》,报道引述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劲松的分析测算发现,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这8年间全国房地产企业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对此,一贯直率、强硬的地产大鳄任志强表示,“要以行业协会名义联合相关企业,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挽回名誉损失及可能因此事件导致的相关经济损失。”(《经济观察报》2013年11月30日)

央视节目播出后,国税总局在官网发表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负责人表示,“近日引起社会关注的有关人员对欠税的巨额推算,方法是不正确的,对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存在误解误读。”言下之意就是,央视所引述的房企“应缴未缴”的巨额土地增值税,不能说成是“欠税”,只是土地增值税先预征、后清算这种管理办法带来的清算滞后,而且“3.8万亿”这个数据本身也不够准确、大大夸大了。

但国税总局的闪烁其辞,倒是让外行人都能看出:土地增值税本身就是一笔糊涂账。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开始对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缴土地增值税。据国税总局官网介绍,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清算土地增值税,已竣工项目转让面积超过85%、或虽未超过85%但剩余面积已出租或自用、取得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和纳税人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可要求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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