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生关联性
2014-08-15杨崇磊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4年4期
杨崇磊
(南京政治学院,江苏南京 210003)
一、引言
“物有甘苦,尝之者识,道有夷险,履之者知”,纵观国家诞生到现在的历史进程,建立一套能有效治理国家的制度一直是无数仁人志士倾尽毕生心血的奋斗理想。国家两千多年风起云涌的发展史,就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制度建设史。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无论是在雅典城邦制繁荣的过去还是代议制民主盛行的现在,一个政权要稳定下来,一个社会要稳定下来,就必须要加强制度建设。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艰苦卓绝的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与我国基本国情相符合、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在治理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中,经受住了时代发展要求的考验,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站在一个崭新的历史起点,提出了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这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项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它的发展和完善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之一,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这就要求我们要正确把握二者之间的内生关联性,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重要的认识基础。
二、国家治理的提出:一个中国特色的治理概念
(一)西方语境中的国家治理
英语中“治理”一词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腊语,原意指控制、引导、和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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