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已涵盖25个省
2014-08-15
大众标准化 2014年10期
9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办“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举措”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司长黄国梁出席发布会并透露,质检总局正在建设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目前已在2012年5月份的5个省试点基础上,扩大到了25个省试点,已经形成涵盖国家、省、市、县4级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采集链条,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互联互通。
围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颁布,黄国梁首先介绍了质检总局在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方面的有关举措。他表示,根据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质检总局坚持“放、管、治”三位一体,在主动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注重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强了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质检总局作为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4个重点部门之一,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十分重视,围绕着促进就业、推动创新、降低门槛,在原来下放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取消、下放11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已达到总数的1/2。
据介绍,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质检总局注意运用法治方式履行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黄国梁说,质检总局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质检监管方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监管效能。推进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公示。通过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和公示,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让广大消费者了解市场主体的质量信用状况,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提高消费者的质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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