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壁画创作的基本原则
2014-08-15周原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6期
周 原
(亚里桑那州立大学 苏伯格艺术学院,美国)
当土木建筑类学院增设了环境艺术专业,当美术学院增设了建筑学专业,这意味着人类的生存空间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某种变化——高质量的生活需要艺术化,艺术又反过来继续催生更为高质的生活。这也同时预示着作为公共艺术的壁画,面临着又一个转身的机会。
以史的眼光看,壁画从山崖洞穴到墓葬,从寺观、庙宇、教堂到进入世俗的建筑之内,再由室内而室外,空间的转移伴随着话语的转型,“作品”为“文本”取代,“创作”为“设计”取代。“后壁画时代”[1]的“多元化”语境,使每一个壁画艺术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艰难选择,考验着他们的艺术智慧。
这是两极的意见。
有人认为,壁画是公共艺术品,它应该是纪念碑式的作品。它所体现的是时代的信仰尊崇,它所承载的是史诗般的宏大叙事,它所体现的风格是时代最成熟的风格,它的制作技术是时代最高的水准。纵观古今中外的壁画杰作无不定位于此。但是中国现代壁画并没有与这个定位对接……“我们的许多作品更像是太庙的供奉和凌烟阁的牌位。”[2]“二十多年来,就整体状况而言,国内壁画唯美倾向明显,样式虽丰富,但对精神价值的追求还略显得狭隘。”[3]
有人认为,现代社会处在一个多元并存的时代,多元艺术又面临着相互消融的阶段。壁画的功能,已不仅仅是审美,也不仅仅是说教的,而是由诸多功能共同构成。我们已经进入了“后壁画时代”,装饰性已经消解了传统的崇高性,唯美性已经替代了传统的教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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