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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谥法的流行及其人物品评性质

2014-08-15孙董霞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制度

孙董霞

(1.兰州文理学院 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2.山东大学 儒学高等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春秋时期,谥法制度大为流行。春秋时期的谥法是一种特殊的人物品评方式。谥号是对人的一生进行盖棺论定的总结性评价。谥法的产生有两个原因,一是对于死者的禁忌;二是祖先崇拜和祖先祭祀。禁忌不能直呼其名,祖先崇拜需要在歌颂祖先功德的同时对祖先加以美称。周王室对有功德之家族的策命和赏赐强化了人们对于名号的重视。而春秋时期人物品评的盛行更是促进了谥法的发展。这一时期,出现了众多的德目。随着德目的丰富化,谥法所用之词也丰富起来,丰富的德目和众多的谥号都是品评人物的准则和尺度。另外,随着德的祛魅和内面化,谥法的宗教意义逐渐减退,历史意识增强。春秋时期,谥法制度也发生了从宗教到历史的转变。《逸周书·谥法解》是对谥法的文献总结,也可以说是一部人物品评的品目集,人物品评的总结性词典。谥法在春秋时期已经大为流行,《谥法解》则是在战国初期才被编辑成篇的。

一、谥法起源于人们对于死者的禁忌

商王庙号是谥法产生的第一阶段,贵族称颂先祖是谥法形成的第二阶段。上古之人,不避生讳,常有君臣同名者。《左传·昭公元年》:“卫齐子曰:‘苟或知之,虽忧何害?’”杨伯峻《春秋左传注》:“齐子即齐恶,为闵二年《传》齐子之四世孙,见杜氏《世族谱》。时卫襄公名恶,而其臣有齐恶、石恶,君臣同名。《礼记·内则》孔《疏》云:‘先卫侯生,故得与卫侯同名,是知先生者不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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