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农药残留新国标8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增加65种农药、43种(类)、1357项限量指标
2014-08-15中国农资
中国农资 2014年31期
关键词:标准
□《中国农资》记者
保障农产品安全刻不容缓。近日,记者从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为保证农产品安全,由两部门联合制定、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于今年8月1日开始施行。
据了解,作为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对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严格监管乱用、滥用农药,保证“产”出安全食品和“管”出安全食品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进绿色生产,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据相关人士介绍,新版发布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在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上都有显著提升,力求用最严谨的标准,为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法定的技术依据。新标准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 3650项限量指标,较2012年颁布实施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新增加了 65种农药、43种(类)、1357项限量指标。新标准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扩大了食品农产品种类。新标准为284种(类)食品农产品规定了多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覆盖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饮料类、调味料、坚果、食用菌、哺乳动物肉类、蛋类、禽内脏和肉类等12大类作物或产品。除常规的谷物、蔬菜、水果外,首次制定了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级加工产品的农残限量值,基本覆盖百姓经常消费的食品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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