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语言文字运用——语文教学的核心目标
2014-08-15徐志敏
中国校外教育 2014年20期
◆陈 燕 徐志敏
(山东省昌邑市奎聚街道辛置小学;山东省昌邑市文山中学)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这样描述语文课程的性质:“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应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可见,语言文字运用是注重实践性、注重听说读写的相互联系、注重写作、注重学生的阅读。这就解决了语文课程“学什么”“怎么学”两大问题。
明确了这些,语文教学的目标就明确了。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是语文课程区别于其他课程的根本之处,只有在语文教学中完成教会学生语言文字运用,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运用的水平,才是真正地进行语文教学。使学生“理解”“听懂”“记住”,只能是语文教学目的的一部分,中小学生学习语文,还应多下功夫积累词语,学会运用词语进行表达。
在苏教版六年级下册《孔子游春》中第二自然段:阳光普照着大地,泗水河边桃红柳绿,草色青青,习习的春风像优美的琴声,在给翩翩到来的春天伴奏。大自然多像一位伟大的母亲!广袤的大地是她宽广的胸怀,茂密的森林是她飘逸的长发,温暖的太阳是她明亮的眸子,和煦的轻风是她甜蜜的絮语……
第八自然段:孔子凝望着泗水的绿波,意味深长地说:“水奔流不息,是哺育一切生灵的乳汁,它好像有德行。水没有一定的形状,或方或长,流必向下,和顺温柔,它好像有情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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