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中国近代史》教材及教学方法改良刍议
2014-08-15柳岳武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柳岳武
(河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开封475001)
近年来,笔者一直从事“中国近代史”课程的教学工作,在此过程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完善教学方法,使中国近代史成为一门科学严谨的学科,特就教材及教学方法改良问题作一探讨。是否妥当,敬请方家学者指正。
一、教材问题
(一)中国近代史的上限问题
清末民初学者研究中国历史时没有“近代史”概念,他们多将明季以来至民初历史时段称为近世史,其代表人物有梁启超、郑鹤声、李絜非等。为何做出这一划分,以及划分理由何在,他们亦有各自主张。如郑鹤声称:“我国史家,常以全史分为四期:自太古至秦统一为上古期,自秦统一至唐之亡千余年间为中古期,自五代至明季七百年间为近古期,自明季迄清末三百年间为近世期。”[1]1“近世史之限断,无论中西史家,率指距今三四百年而言……其史迹之演变,实有特殊之征象,不可与上古、中古相提并论者,约有二端:(一)关于人类生活之密切;(二)关于国际变化值繁颐。”[1]1-2稍后,李絜非出版了《中国近世史》,其时段亦为近百年来历史[2]。再其后,郭廷以于1940年出版了《中国近代史》,该书虽称为“近代史”,其实仍是“近世史”,因为其时段仍是自“十六世纪葡人东航,至清末的三四百年间的历史”[3]。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该书出现了今天学者所偏好的中国近代史的时段划法,如“引论”部分显示,早在1931年前后,学者中就出现了以鸦片战争为上限的中国近代史。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