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2014-08-15卢红
中国农业信息 2014年15期
文/ 卢红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南坊街道办事处 276000
2004 年以后,国家对农村实行了“两税减免、三项补贴”的政策,统称为“农村税费改革”,使农民种地的收入大大提高。据有关部门测算,此项改革给农民直接增加收入是人均100多元,再一次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此次“农村税费改革”又一次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这两次改革,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我们必须看到,目前中国农村的经济体制还有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地方:土地使用制度束缚着土地经营的规模化和集约化,每个家庭几亩到十几亩地,三十年不变,不利于土地向种田大户和种田能手集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企不分,不伦不类,每况愈下;农民与城镇居民有许多不平等的地方,村集体经济组织担负着许多公益性支出,如环境建设、道路建设、文化教育、乡镇政府管理等方面的摊派支出。
1 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1.1 经济体制改革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
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的改革,除了要求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外,也要求其他各领域改革的方向、目标、任务、举措等必须围绕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战略目标来谋划和推进。这就要求我们在设计和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时必须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轴,突出经济体制改革这个重点,以此牵引和带动其他领域的改革,使各方面改革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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