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利徕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声 明
2014-08-15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 2014年7期
本公司原设在北京的“上海宝利徕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早在2012年就依法撤销。原签约分销商“北京威腾昌达贸易有限公司”也因严重违约,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13年8月被判全额向我司支付欠款和违约金([2013]徐民二[商]初字第497号判决书),而与其终止了分销代理的合作关系。
但近来我们仍不断发现“北京威腾昌达贸易有限公司”以“北京北方宝利徕眼镜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北方地区大肆推销非本公司生产的假冒本公司“GIA”品牌的伪劣商品,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严重侵害了我公司的权利和利益。
为此,本公司郑重声明:任何企业和个人违法侵害消费者和他人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本公司已经委托律师就上述企业的违法行为,向相关地区的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并将行使或保留行使向购、销假冒本公司品牌产品的企业,依法提起诉讼和索取侵权赔偿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