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江:把官职做为生意经营
2014-08-15■江舟李洪
支部建设 2014年12期
■江 舟 李 洪
▸▸▸一直找不到“归属感”的陈江,总觉得难以融入别人的话题和圈子。于是他选择了凭权敛财大肆受贿的贪腐之路。表面上看,他似乎找到了某种平衡,然而这种“把官职做为生意来经营”的“平衡”心理,却把他拉向了万丈深渊。
现年43岁的陈江有过好几个身份:尝遍生活艰辛的穷小子、年轻商人、春风得意的民选镇长、仕途顺利的商务局长。然而,现在的陈江,只剩下了一个身份——身陷囹圄的阶下囚!如果这个身份还需要一个注脚,那就是“海口科级干部单笔受贿最高纪录”。今年3月6日,被关押在看守所的陈江收到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他因受贿110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收到终审判决书的陈江暗暗舒了一口气,比起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这个终审判决成了陈江的一根救命稻草。2013年5月,陈江涉嫌受贿1102万元受审时,他拒绝认罪及退赃,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上诉期间,陈江委托家属代为退还了全部1102万元赃款,并当庭认罪,加上其举报其他国家干部重大受贿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终于争取到了终审改判的机会。
土地已立项开发 镇长仍非法转让
案卷资料显示:2003年1月至2010年7月,陈江任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9年下半年,广东广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欲开发海口市演丰镇热带作物场管理的一块1306亩的集体土地,将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事宜委托给一个名叫吴骏东的演丰镇本地人负责。……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