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根治“苍蝇式”腐败
2014-08-13本刊评论员
瞭望东方周刊 2014年30期
本刊评论员
中央巡视组日前向天津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天津等地“苍蝇式”腐败即农村基层腐败不容轻视等问题。这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近年来农村基层反腐面临的严峻现实。
潜伏在农村基层的“苍蝇”虽小,由于面广量多,贴近基层百姓,贻害颇大。
农村基层政权作为我国政权序列的基础部位,上联政府体制,下接乡村社会,代表着“国家”对乡村社会进行直接治理。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治理好坏,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农村基层政权的实际作为;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农民也主要通过农村基层政权组织与“国家”发生各种关系。甚至在农民看来,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就是他们通常所指的“国家”。
因此,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的行为关乎国家的权威、执政的公信,其地位和作用非常重要。
然而,近年来我国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2008年、2010年、2011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分别为2.95万件、5万余件、5.85万件,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可以说,农村基层较为严峻的腐败形势,和一些地方与之相伴的干群矛盾增大、群体性事件频发等问题,对我国基层政权的稳定性造成了一定威胁。
乡镇纪检组织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和纪检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助乡镇党委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保证,其职责行使状况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政权的运行质量和农村基层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根治农村基层腐败,需要强化乡镇纪检组织的职责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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