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体育服务绩效评价理论研究
2014-08-13闫建华
浙江体育科学 2014年2期
闫建华
(河南大学 体育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群众体育也逐渐受到重视,人民群众对健康、对体育的需求也日渐提高,社区体育成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1997年在国家各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体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我国城市社区体育(以下简称社区体育)是体育社会化的产物,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2004年国家体育总局、中央文明办发布《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评定办法》,并制定了《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标准》。文件的制定和颁布,对推动全国社区体育活动的开展,实现全民健身活动目标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城市社区体育绩效评价工作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操作提供了政策性依据。伽达默尔认为 “一切实践的最终含义就是超越实践本身[1]”,科学的理论来源于实践并通过对实践的理想性指导实现对实践的超越。因此,在实践中建构基本理论体系能为实践活动设计新的图景,使实践活动更趋理性。但我国关于社区体育绩效评价的基本理论研究仍显不足,对实践指导的能力有限,造成实践工作中对其价值判断、价值引导的混乱及运作的不规范,有待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这其中包括社区体育服务评价概念、要求、内容、方法的设计与完善。
1 概念的厘清
概念内涵的澄清是理论研究的基础。已有研究对社区体育服务概念的界定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社区体育服务是纯福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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