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人”的城镇化——基于陕西省31 个重点示范镇建设实践的调查与思考
2014-08-08李永红
理论导刊 2014年6期
关键词:城镇化
李永红
(陕西省行政学院 基础理论部,西安 710068)
“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1]表现为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其农村人口居住地点向城镇的迁移和农村劳动力从事职业向城镇二、三产业的转移。然而现实中,我国许多地方存在着农民“被城镇化”的问题,农转非户口遭到冷遇,“超过七成农民工舍不得农村户籍”,因为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各种利益问题尚未解决,目前农民不愿要小城镇户口,造成城镇化推进中困难重重。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要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就必须注重城镇化的内涵建设,即围绕着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需要,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有效的、较高质量的、公平可及的就业、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的结构束缚,顺利实现农民向市民身份的转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城镇化及其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系
何为城镇化?1991 年,辜胜阻在《非农化与城镇化研究》中使用并拓展了“城镇化”的概念——指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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