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平台建设与农村公共品项目的优化
——对浙江萧山案例的考察
2014-08-07袁松,蒋骅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2期
袁 松, 蒋 骅
(浙江师范大学 法政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针对农村公共品供给中的“政府失灵”问题,学界已有诸多讨论。多数人将其归因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健全,各级政府的财权事权划分不合理。[1][2]也有学者侧重于科层制系统本身的自利性,认为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涉农部门的大部制改革确有必要,但自上而下的压力型决策体制必然造成农村公共品的供求错位,[3]只有健全和发展基层民主,建立与完善农民的利益表达机制才是改善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关键。[4]应该说,这些富于批判性的研究揭示了现行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的结构性问题,但缺憾是“破有余而立不足”,无法在现实国情的框架内通过理论分析提出具有建设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效方案。
在制度经济学中,公共产品因排他性程度的高低、使用群体的界限是否封闭等因素存在政府供给、俱乐部(协会)供给、社区性群体供给和私人自我供给等多种形式。[5]但在现阶段的中国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农村,政府的公共财政供给仍然是最主要的路径。究其原因,一方面,城乡间的人口流动弱化了农村的传统组织纽带,伴随着市场化而深入的利己主义使得村庄社区逐渐原子化,[6]分散小农难以基于共同需求而自发组织起来;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村庄的集体经济空壳化,以及经济精英的流失,“村级组织所能掌控的经济资源稀缺”,[7]依靠村集体投资、村民自筹、社会捐助等形式难以满足庞大的农村公共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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