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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的动机结构研究*

2014-08-07戴春林章秀英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3期

戴春林, 章秀英

(1.浙江师范大学 教师教育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2.浙江师范大学 法政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在信息时代,依托网络进行组织和联络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对我国现实社会的政治经济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亦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网络群体性事件内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网络群体性事件是互联网上有较多网民参与讨论并产生一定影响的事件。[1-2]狭义的网络群体性事件是指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形成的网民群体为了共同利益或其他相关目的,利用网络进行串联、组织呼应,乃至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群体性非正常事件。[3]有学者指出,满足个人需求、产生或维护利益、表现和实现自我是网民参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动机。[4]有学者认为行为正义、合理、法不责众、报复社会、隔岸观火、浑水摸鱼、自我表现、从众和好奇好玩心理是网民参与群体事件的原因。[5]还有学者从贫富差距变大、分配不公增加、利益冲突、改革不配套来分析网络群体性事件形成动因,内含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自我利益的维护。[6]也有学者整合了群体动力学和个体主义的分析视角,认为盲目从众、渴望得到认同的竞争心理、渴望成为领袖、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同情弱者是影响高校学生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的主要心理因素。[7]综上所述,促使个体参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动机,正如Lars Udehn指出,有的是理性的跟随,有的则是非理性的跟随,应该是混合动机使然,但混合动机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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