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学校长任期制述评及启示
2014-07-25于颖秦聪
黑龙江教育·高校研究与评估 2014年6期
于颖+秦聪
摘要:自《高等学校校长任期制试行办法》颁布至今已有25年,但任期制的制度构建仍在探索中。文章对近20年来我国大学校长任期制问题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研究表明,我国大学校长任期制的制度安排存在一些问题,如任期时间较短、连任届数规定不明确、评价指标不清晰、离退任机制相对薄弱等,且我国对大学校长的评价机制、监督机制等方面的研究较为欠缺,尚未给予大学校长任期制的制度环境研究以足够的关注度。
关键词:大学校长;任期制;制度环境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107(2014)06-0068-04
校长是大学的最高行政首长,作为大学的“灵魂人物”,“他对一所大学的成功创建、平衡运行、革故鼎新、进步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1]。近年来,国内对大学校长问题的研究日渐关注,对高校领导制度的探讨也渐趋细致和深入,有关大学校长任期制的问题更是随着哈佛大学前校长劳伦斯·萨莫斯(Lawrence H. Summers)在北京大学演讲时的一句“我坚信,哈佛大学之所以成为世界上最优秀的大学,原因之一就是实行校长长期任期制”而引发了国内学界的广泛讨论[2]。大学校长任期制是一种怎样的制度?我国的大学校长应不应该实行任期制?大学校长任期是否越长越好?拙文围绕“中国大学校长任期制”问题,对近20年来国内相关研究进行了回顾和梳理,以期对该问题得出较为清晰的认识。
一、任期制的内涵解读
“任期制”是指在一定单位实行一定岗位按期任用有关人员的制度[3]。……
登录APP查看全文